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黄赌毒.黑社会>
广西一男子偷运海洛因近3786克被执行死刑
时间:2015-06-18 09:29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6.26”国际禁毒日到来前夕,6月17日上午,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运输毒品案的罪犯冯培江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罪犯冯培江,男,壮族,1974年2月5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初中文化,农民。

  2013年3月15日,冯培江从中越边境崇左市大新县携带11块毒品,与朋友驾驶马自达轿车前往南宁。16日凌晨2时许,民警在南百高速公路坛洛服务区将冯培江抓获,当场从车内驾驶位下方查获11块毒品可疑物,共计3785.98克。经送检,从11块毒品可疑物中均检出海洛因。

  法院审理认为,冯培江违法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运输,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其运输毒品数量大,犯罪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性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故依法以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