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何中有 通讯员 朱建锋 王喜科
今报焦作讯 一群小伙子为了“混社会”,结拜为异姓兄弟,最终形成了黑社会组织“狼团”,其骨干成员分别称为“头狼”、“二狼”直至“九狼”。为了“造声势”,他们专门制作了网页,张贴组织成员的照片,并公然招收成员。
7月29日上午,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开始审理此案。由于被告有27人之多,庭审持续了两天。
去年5月的一天晚上,同在焦作一家饭店打工的陈伟、郑武等13人在员工宿舍喝酒后,结拜为异姓兄弟。
为了更好地“混社会”,他们给自己的“组织”起了个响亮的名字——“野狼军团”,简称“狼团”。陈伟当时虽只有20岁,但已是其中年龄最大的一个。按照年龄大小,陈伟自封为“头狼”,其余几个骨干成员分别称为“二狼”、“三狼”直至“九狼”。
7月30日下午,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狼团”组织中的“头狼”陈伟长相并不起眼,个头不高的他脚穿白色运动鞋,打扮与其他被告大体相同。
所有的“狼团”成员身上都文有一个狼头,“狼团”出去玩、打架或震点(替别人壮声势)时,都会光着上身,以达到“一看就知道我们不好惹”的效果。
去年夏天,“头狼”在网上发布了“狼团”的网页,上面不仅登有“狼团”成员手持砍刀的图片,还发表了“狼团宣言”:“要具有狼的秉性,谁嚣张就干掉谁,称霸焦作。”
浏览过“狼团”的网页后,很多人要求加入“狼团”,“头狼”吸纳了其中的近20人。
为方便外出打架、震点,“头狼”花钱在外租房,让大部分“狼团”成员住在一起。
为加强组织性,“头狼”制定了“帮规”:外出打架、震点等事宜全部由“头狼”负责接活、联系,佣金均由“头狼”保管,“狼团”的所有开支也均由“头狼”负责。
从去年6月开始,“头狼”带领“狼团”成员四处“出击”,制造了20多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等事件。
今年2月,一个名叫肖生的人许诺愿出500元让“狼团”帮忙找一个女孩。2月10日晚,狼团成员找到了人,肖生却拒绝付钱。此举惹怒了“九狼”,双方约定打架地点后,“狼团”一次就出动了60多人。
一名办案人员说,幸亏该团伙被及时打掉了,如果再拖延两年,后果将不堪设想。
今年2月24日,山阳公安分局依法刑拘了“狼团”的27名成员。4月2日,这27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罪被逮捕。
两天的庭审后,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