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12月19日电 (闫旭)记者19日从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截至目前,福州市检察机关已针对暴力、侵财、性侵等65个案件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各类《督促监护令》124份,并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工作机制。
福建省九地市检察院共发出了212份“督促监护令”,在督促监护人有效履职、修复亲子关系、助力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及社会等方面均取得了良好成效。
福建省和福州市检察院18日在福清市召开“督促监护令”理论研讨暨实务交流会,深入推进“督促监护令”机制探索,推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保护体系。这是“督促监护令”制度在全国范围的第一次正式交流研讨。
交流会上,福州市检察院、厦门市检察院、泉州市检察院、福清市检察院、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重庆市垫江县检察院作“督促监护令”工作交流。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作点评发言并座谈。
据了解,2019年11月,福州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在校生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7名涉案中学生家庭均存在不同程度监护缺失情况,或父母忙于生计无暇教育,或父母过于溺爱,放任放纵,或单亲家庭监护不力,导致孩子养成网瘾、逃课、酗酒等不良习惯,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学校、社会产生很大影响。
针对此案的特性,福州市检察院向7名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发出全国首份《督促监护令》,要求他们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对失足孩子严加管教,帮助孩子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最高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表示,“督促监护令”是基层检察院未检工作重大机制创新,经过福州市检察机关等地一年多来探索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在全国推广奠定了基础。福建和其他省份地方的探索提供了样板和借鉴,这项机制在全国推广时机已经成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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