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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余名医护被裁引争议 咸阳市卫健委要求调查
时间:2020-05-02 20:42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40余名医护被裁引发争议,咸阳市卫健委要求介入调查

    5月1日,微信公众号“咸阳发布”援引咸阳市卫健委消息称:近日,媒体报道了咸阳市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劳动争议仲裁纠纷。据了解,咸阳市卫健委高度重视,责成咸阳市妇幼保健院暂停正在实施的人员调整工作,并组建工作专班就此事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此前,大河网4月30日报道称,近日,有网友反映称,咸阳市妇幼保健院通过一次考试,实行末位淘汰,一次性裁掉40多人,其中有26名护士,被裁掉的医护人员中大多数都曾在抗疫一线。

    报道称,被裁的医护人员均称没有看到相关文件,她们都是在参加了一次考试后,被选定为“优化对象”,进而被要求“自愿辞职”。当询问医院的护理部和人事科时,对方也未出示“人才优化”相关文件,只是口头通知。目前,40余人中有7名医护人员未接受签字。

    对此,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官方微信公众号5月1日早间发布声明回应称:“近日,有部分媒体就我院与个别聘用人员涉及双方产生的劳动争议仲裁纠纷一事进行不实报道与转载,该不实报道与转载严重侵犯了我院的声誉,现就此事提出严正声明。”

    上述声明表示:

    1、文章报道内容事实与客观情况严重不符。

    我院综合楼建设于90年代初,有关部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随于2019年9月对医院的基础建设全面改造加固,住院业务停开。原开设的妇保科、儿保科、妇科门诊、乳腺科、儿科门诊、急诊科、内科门诊、外科门诊、妇产科一病区、妇产科二病区、儿科病区、产房、手术室等科室全部停业。经重新组合后,仅剩余开设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急诊综合四个门诊业务,业务严重萎缩。基于此种状况,我院于2019年11月出台了优化方案,由于疫情影响,推迟于近期实施与部分合同到期的聘用人员终止劳动关系。在整个过程中完全遵循《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积极在法律框架内给劳动者予以补偿,现已与大部分聘用人员达成调解补偿协议。

    2、对于剩余未能达成调解意向的个别聘用人员的纠纷,已经由咸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即将于近期开庭审理。对于此事件最终认定也理应由劳动仲裁机构予以认定,现在结果未出,部分媒体恶意借疫情予以扩大炒作,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现行关于网络安全之法律规定,也侵犯了我院的合法权益。

    3、目前国内疫情得到基本控制,但全球疫情局面比我们想象的更加严重。疫情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国内问题,很可能引发国际舆论事件,这样不实的报道,可能被幕后黑手利用,或者被国外敌对势力利用,借题发挥,利用疫情煽动不明真相的民众,最后引发社会问题。

    声明还强调,“我院现严正要求对刊载不实报道与转载的媒体删除该不实报道。否则,我们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月1日晚查询发现,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已删除了上述声明。

    在此之前,4月30日,咸阳市妇幼保健院总支部委员会组织院领导班子、党总支委员、各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及职能科室科长共计30余人召开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

    据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消息称,“会议决定:针对近期个别职工劳动争议引发的微信、微博公众号舆情事件,成立专门应对小组,妥善处理舆情危机,引导舆论导向。”

    公开资料显示,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前身为咸阳市妇幼保健所,成立于1950年,1995年和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合并,一套班子管理两个单位。经咸阳市委、市政府、市卫计局批准成立的一所市卫计局直属全额事业单位。2007年8月,经咸阳市政府同意正式独立分设,2009年4月经市卫生局批准加挂“咸阳市妇女儿童医院”。2012年2月,被陕西省卫生厅授予“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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