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报载,上海一位英国籍女婿近日辗转多国回沪后拒绝集中隔离,家属沟通无效后,当地居委会负责人协调由其妻子带着母亲和女儿住到亲属家,房子留给该外籍男子单独居住,进行居家隔离。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质疑。多位网友表示,外籍人士入境后,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应差别化对待。有网友指出,北京不配合防疫工作的澳大利亚籍华人女子已受到严惩,而该英国男子拒绝配合隔离,也应被采取强制手段。
外防疫情输入,各地严防死守。然而,在看似铁板一块的严密防线之下,总有些刺眼的“例外”,让人心惊、令人气愤。
“洋女婿回上海拒集中隔离,家人被劝走空房供独居”,一方讨价还价,一方变通妥协,这哪还有点强力防疫的样子?整个过程中,涉事居委会可谓“体贴入微”“服务到位”,置疫情防控大局于不顾,而是人情泛滥、大搞特殊,其客观上已给城市防疫造成了安全隐患。类似口子若不能及时收住,或会一发而不可收拾。
当然,应该明确的是,按照上海有关规定,入境人士并非不能居家隔离。“所有中外人员,凡在进入上海之日前14天内,有过重点国家或地区旅居史的,一律实施居家隔离健康观察或集中隔离健康观察14天。”规定同时强调,居家隔离必须符合“一人一户或一家”的居住条件。就此来说,新闻中的“外籍女婿”,自然也是可以“居家隔离”的。但该事件的核心问题不在于“居家隔离”这一结果,而是“结果”的形成过程及其背后的程序混乱。
一个基本的逻辑是,实施“隔离”乃是为了避免人际传播,从而阻断疫情传播风险。然而,诚如我们所知,在此事中,外籍女婿却是当场和丈母娘、妻子就“隔离方式”争执不下,之后才由居委会调停继而想出个所谓“两全其美”的办法。这番操作,漏洞是显而易见的:其一,没有事前安排敲定方案,而是一大家子面对面临时“吵”出个隔离方案,这额外的人与人接触,是不必要的也是危险的;其二,处事不公、立场偏颇,让一家人搬走迁就一个人,不合常理、太过偏帮。
须知,特殊时期,外籍人士入境之后的隔离事宜,不是家庭事务而是公共事务。负责属地落实的社区居委会,必须明确事态严重性,坚持原则、拿出魄力、行动硬气,唯此才可较真防疫。若仍以“调节家庭矛盾”式和稀泥的工作方法,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无疑是拿公众生命健康开玩笑。尤其需要厘清的是,在防疫的关键阶段,“善待国际友人”,绝不是纵容其任性,而是要以“为之负责”的初心,要以法律法规为旨规,严肃执行隔离医学观察。
防疫不是“请客吃饭”,也不可能讲究“你好他好大家好”,“两全其美”“皆大欢喜”是不存在的。此刻,就是要一视同仁,就是要不折不扣。防止境外疫情输入,执行好隔离健康观察,对所有人严格,就是对所有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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