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法学动态>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时间:2020-01-22 23:11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北京1月22日电 (记者 杜燕)2020年春节将至,为全面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前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集中进行价格、经营秩序、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商务、知识产权等全要素、全环节执法检查,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经营秩序总体平稳。

    今天,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价格、工商、质监、食药、商务等五支执法队伍协同联动,由各执法机构负责人带队,日前分组对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永辉超市文慧园店、超市发白纸坊店、北京昆仑饭店、千禧大酒店等5家经营主体开展联合执法。

    根据工作要求,执法人员重点对经营者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食品安全不符合要求、计量标准不合规、生产安全制度不落实等内容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的内容,在价格方面,执法人员主要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经营秩序方面,执法人员主要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虚假广告、保健食品广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及其他违法广告经营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兑奖、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经营行为;是否存在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进行宣传的行为;是否存在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免除经营者责任或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

    在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人员主要检查经营者主体资质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是否存在经营“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是否建立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履行情况;食品(包括散装食品)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健康情况;药品储存环境和购进渠道是否符合规定;其他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在质量安全方面,执法人员主要检查经营者使用计量器具的有效检验期限、电梯的年检情况、销售3C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获证情况、通过条码追溯商品信息等。是否存在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行为。

    在商务违法方面,执法人员主要检查经营者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应急广播和集中收银区无购物出口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促销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有预付费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餐饮企业是否存在设置最低消费行为。

    据悉,北京市各区市场监管局也同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检查情况显示,粮油、肉类、水果、蔬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及其他节日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经营秩序总体平稳。

    该局指出,春节期间,将加强应急值守,持续对市场开展检查巡查,强化节前市场监管,服务指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依法快速处理各类市场监管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