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黔西南州委办公室副调研员李明海违反“禁酒令”问题。在《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颁布实施后,2018年6月25日,时任黔西南州望谟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明海,在接待州委专项工作组正常公务晚餐后,明知工作组成员(另案处理)处于公务活动期间不得饮酒,仍然违规安排“二次接待”,宴请工作组一行到其宿舍吃宵夜并饮白酒。此外,李明海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3月,李明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毕节市赫章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郁春借学习培训之机变相旅游问题。2017年11月4日至11日,王郁春带队到延安干部培训学院参加培训。期间,王郁春组织参训学员30余人到黄河壶口瀑布、西安兵马俑景区游玩。2019年11月,王郁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毕节市织金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曹玮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1月至9月,曹玮在任织金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期间,县交通运输局不严格执行工会有关制度规定,先后5次使用单位办公经费,以工会名义向干部职工发放“过节”购物卡,价值共计69000元。其中,发放“春节元旦”购物卡23800元。2019年1月,曹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原党委书记包小玉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至2018年春节期间,包小玉在历任金源社区党委书记、金华镇党委书记期间,连续3年共收受管理对象以拜年名义所送的飞天茅台酒18瓶、“和天下”香烟3条。此外,包小玉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11月,包小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贵阳市花溪区石板镇原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杨炳祥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8年12月1日,杨炳祥在未向组织报备的情况下,为其子操办婚宴53桌,其中超规定办理38桌,违规收受66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539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此外,杨炳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9月,杨炳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并责令退还违纪所得。
6.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庭长、员额法官彭仕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彭仕康在任播州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庭长期间,多次自驾法庭警务车用于个人上下班,造成不良影响。此外,彭仕康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9月,彭仕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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