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江苏徐州女教师李秀娟网络发求助信称,因女儿失明欲前往北京看病,遭到当地有关方面不公正对待,其中包括徐州丰县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烈的殴打。今日(8月5日),丰县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烈回应称,当时系依法传唤,并未对其殴打。
徐州女教师:遭到民警殴打辱骂
李秀娟在求助信中称,去年女儿被同学无意伤害致失明。今年2月底,他们准备到北京复诊,于是定了3月3日前往北京的火车票,并预约了北京同仁医院的眼科挂号。
按照李秀娟的说法,3月1日晚,先有当地教育系统的工作人员来到她家,要求其退掉前往北京的车票。在她退票后,又有4名民警前来,以其涉嫌寻衅滋事为由要将他带走。在她向对方询问原因时,丰县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烈直接将其拖拽下楼,并对其进行殴打。在其被带至派出所后,未被提供食物和水,还遭到辱骂。
涉事民警:劝说无效强制传唤
今日(8月5日),丰县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烈告诉新京报记者,3月1日正好他值班,当天晚上9点多,丰县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前往该所报警称,多次到北京越级反映情况的李秀娟,在训诫的情况下又扬言买了去往北京的火车票,准备去北京越级反映问题。罗烈称:“我们把问题向上级领导汇报后,民警带着传唤证去她家传唤”。
罗烈称,前去执行任务的民警到场约半小时后,给他打电话反映,李秀娟不配合。他本人也随后来到现场,在屡次劝说无效后,对其进行强制传唤。“她离开家之后到了楼下,挣脱我的手臂跑了,因为她没穿鞋,在跑的过程中摔倒了,我为了执法安全给她上了铐子,强制将她带到所里”。
罗烈告诉新京报记者,将李秀娟从家中带走时,由于执法记录仪没电,部分画面缺失,“正常情况是把人带到所里录制才结束,但客观原因是我的执法记录仪没有电了。”
对于李秀娟指控遭到殴打一事,罗烈表示并不存在,他已经将所有证据上交给调查组,“我们是依法办案、文明办案,绝对不存不让她喝水、打骂她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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