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初,一则“温州乐清男孩放学后失联”的消息传遍网络,在开展了四天五夜全城搜救后,最终却被证实是男孩的母亲策划的一场闹剧,舆论一片哗然。2019年4月29日,这起案件在浙江乐清开庭审理。
审判长 谷若怀: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
被告人陈某,浙江省乐清市人,今年34岁。公诉机关指控,陈某为了测试丈夫对儿子是否关心,而独自策划、制造了儿子走失的虚假警情,在信息网络及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被告人 陈某:在此向恳请社会各界的原谅,我愿意承担法律对我的惩罚,愿意为我的错误买单。
五个多月前,这个曾在新闻里、网站上、朋友圈刷屏的寻人启事,真相却是利用了公众善意而制造的谎言。身处舆论中心的陈某,当初为何要藏匿自己的儿子?而被全网关注的“失联”男孩,消失的几天时间又是怎样度过的呢?
陈某是一名家庭主妇,2018年年初,丈夫去上海做水产生意,陈某自己带着一儿一女,租住在乐清市虹桥镇的一间居民房。由于陈某丈夫的妹妹在外地工作,便把自己的女儿也拜托给陈某照看。除了照顾三个孩子,陈某其余时间要去婆婆的店铺帮忙。
被告人 陈某:我儿子已经是十一岁了,他是上小学的,然后我小姑子的女儿她是在虹桥上学的,我自己小女儿因为情况比较差,她有那个自闭症嘛,她虽然是六岁了,但她的智力还不到两周(岁)。
陈某说,事发前几天,两件关于儿女的小事,刺激了她。
被告人 陈某:因为那天正好我女儿把钱扔下阳台,然后当晚又发现我儿子手机里面的零钱被同学给花了,这两件事情我都告诉了他爸爸和我婆婆,但是他们觉得都是因为我的无能。
女儿扔的钱,本来是陈某婆婆要转给别人的九千元货款,最后只捡回三千多元。晚上陈某又生气地发现,儿子用手机给别的同学买东西。她给丈夫打电话,想让他教育一下不懂事的儿子,却得到了一通埋怨。
被告人 陈某:因为我儿子有点怕他爸爸,我说虽说没多少钱,你教育他一下,然后他也很生气,意思说你把钱又扔了,然后儿子给你带也带不好,反正一直在数落我。
被告人 陈某:从一开始到2015年,这一年我们真的是一直在吵闹中,后来到2016、2017年的时候,我的心思可能在女儿身上也多一点了,因为女儿那时候情况已经越来越严重了。
陈某说,丈夫的态度让她生气,两个孩子犯的错又成了新的刺激她的导火索。陈某逐渐萌生了把儿子藏起来试探丈夫的想法。
被告人 陈某:然后那天晚上我就想着这么多年,我想着忍了这么多年一次又一次,因为本来就在上个月他爸爸又回来的时候又去找那个女的,然后我就越想越生气,然后我就想着,我也要气他一下,让他也紧张一下
2018年11月30日早上,陈某送儿子上学途中,告诉儿子放学后不要回家,和爸爸妈妈玩一个捉迷藏的游戏。并且许诺,游戏结束会给他一个奖励。
被告人 陈某:他没有细细的想过,他并没有问我妈妈那具体怎么找,从来他没有深究这些问题,然后我说到时候给你奖励一个手机或者是电脑,我儿子想到周末不用去补习班还很高兴。
陈某的计划顺利进行。当天是星期五,男孩小豪放学后按照约定,来到车里躲藏。那是一辆四轮电瓶车,陈某平时开着它接送孩子上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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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陈某:那个电瓶车,它大小类似于那种QQ车,车是原先我经常有停在那里的,我想着这里离我住的地方也很近,也可以随时能看到。
自认为将儿子安排妥当后,陈某来到了附近的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听说儿童走失,立刻帮助查询视频监控。
乐清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重案中队民警 方飞鹏:她当时就是去虹桥派出所报警,称小孩子走失了嘛,然后也是看到、通过她的说话语气是有一点比较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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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当时告诉民警,事发前,她因为儿子乱花钱而批评了几句,没收了儿子的手机,可能导致他放学后不愿回家。民警调取了监控记录,找到了这样一段画面:11月30日傍晚17点28分,男孩小豪放学后,背着黑色书包上了一辆开往虹桥镇方向的公交车,大约20分钟后下车,坐上一辆红色三轮车,离开车站。民警询问陈某了解到,这条路线是小豪放学回家的寻常路线,不寻常的是,小豪从三轮车上下来,就独自一人步行,随后失去了踪迹。
乐清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重案中队民警 方飞鹏:这么大的小孩,一般是不会有人去特地的拐走这么大的小孩。我们一个分析呢是说可能自己躲起来。另外一个呢,比如说小孩是有意外,就出现了意外事故,当时这两种猜测。
民警根据监控中小豪的消失地向外扩大范围搜索,始终没发现任何线索。当时所有人都没想到,小豪就藏在那辆毫不起眼的电瓶车里。12月1日凌晨,陈某丈夫从上海赶回了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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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陈某:他回来回来第一件事情就是先把我臭骂一顿,说你就只在家里带两个孩子,意思说又没让你上班赚钱干嘛的,就说你没有带好,他越是这样子说,我可能就越不想告诉他。
丈夫的态度并没有让陈某解气,陈某决定不告诉他真相。当天,小豪在车里度过了第一个晚上。陈某说,那天晚上她几乎没睡觉,去车里查看了很多次,确认儿子的情况。
被告人 陈某:我如果没有在派出所的话,那我就有去那陪,没有说呆很长时间,但是次数比较多,因为你出去的时候都可以顺便去那边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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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早上,陈某开车带儿子来到大约3公里外的一个公园玩耍,陈某说,当时儿子告诉她,曾听见有人喊自己的名字。
被告人 陈某:我说那你有没有出来,他说我没有。然后我说那你不要下车,他说哦。就这么简单,没有说什么,因为他都是跟我的,他对我的信任是很强的。
安抚好儿子,陈某将车停在公园附近的偏僻位置,自己坐三轮车回到派出所。此时,陈某对丈夫的所谓“测试”还在进行。
被告人 陈某:我想的就是说要气他一下,看他那个样子,你说他没有着急,也有点着急,但并没有那种很迫切或者说很着急很担心的那种,也没有表现出来。
然而此时,除了这位母亲,谁也不知道小豪在哪。为了早点找到孩子,民警建议,陈某将儿子的照片和失踪信息发给乐清的公益寻人组织,很快,这条消息就在当地扩散开来。
乐清警方也启动重大警情处理机制,成立专案组,走访相关路段,排查周边网吧、酒店、出租屋等场所,始终一无所获。
在排除所有情况后,警方怀疑失踪的男孩有落水的可能性。温州、乐清多个民间救援机构、水上专业救援队也前往支援。
乐清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重案中队民警 方飞鹏:一个所里面就100多人,每天让所有人回来加班,每天出动的警力最起码是200人次左右,我们温州的支队刑侦支队派专家过来,然后还温州特警的一些搜救犬也过来了,民间的搜救犬也来了,搜救队也有,我知道的就有四五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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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蓝天救援队队长 陈庆伟:当时我们是整个是有二十五六名队员去的,我们一个用排钩搜索,一个用大的渔网,拉网排查。这个区域蛮大的,基本上这个河的附近底下都拉过了,拉过了也没有发现。
陈某仍旧没向任何人透露真相。12月2日,星期天,男孩“失踪”的第三天早上,陈某联系了一家印刷厂,打印了1500份寻人启事,在虹桥镇大范围张贴。小豪读书的学校,老师和同学家长也在班级群里帮助陈某出主意,自发组织起来寻找。
被告人 陈某:我之前刚开始想着说是星期六、星期天,正好没有上课,哪知道后来就越来越严重了。有很多陌生的人电话打过来,帮你出主意,问发出来的这个是真是假,我还说是真的是真的。
陈某发现,事情逐渐失去控制。她不停接到陌生人的电话和短信,更要应付焦急找人的亲友、提供热心帮助的救援队,6岁的女儿在家突发高烧,同时她还要抽时间查看儿子的情况。
当晚,陈某接到了一个威胁电话,声称小豪在他手上,以此索要钱财。虽然最后证明是虚惊一场,这个诈骗电话终于让陈某终于意识到儿子的处境并不安全。12月3日,她第二次开车将儿子转移,藏匿到自己老家的房子里。
被告人 陈某:因为(小豪)爷爷奶奶就是住在那边的,我就说你在这里,就希望让他爷爷奶奶发现,但是我吩咐儿子,我说要是爷爷奶奶找到你了,你就说是你自己藏起来的,不要说是妈妈把你藏起来的。
男孩小豪已经在车里度过了三晚两天,之后 陈某将儿子藏匿在老家的一处房子里,寄希望于住在隔壁的老人能听到一点动静。然而事与愿违,不仅没人发现儿子的动静,随着更多媒体的转载报道,“乐清男孩失联”的消息传遍了全国。
被告人 陈某:也不知道应该跟谁说,或者跟别人说了,那谁能谅解你这种这么愚蠢的行为啊,导致后来说都不敢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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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某隐瞒下,12月4日,陈某丈夫在自己朋友圈发布了悬赏20万元的寻人启事,为了吸引更多人关注,几小时后,他又将赏金提高到了50万元。
除了寻人,民警对小豪失踪前的情况也在反复排查,12月4日,星期一,警方在小豪就读的学校调查发现,小豪失联当天,曾带着一部新换的手机。然而,陈某此前说,儿子的手机已经被她没收,那这部新手机从何而来呢?继续调查发现:11月29日,案发前一天,陈某登记购买过一张新的手机卡。陈某的举动引起警方的怀疑。
乐清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重案中队民警 方飞鹏:我们就是跟她谈,把我们掌握的一些东西跟她说,把号码告诉她,她就知道自己已经逃不过去了。
证据面前,陈某终于坦言实情。12月4日晚上10点,民警在陈某老家,找到了失踪多日的男孩小豪。
乐清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重案中队民警 方飞鹏:就是在房间里,吃的都是他母亲陈某买给他的,没上学在整天休息,精神状态也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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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凌晨两点,乐清警方发布通报,称“乐清失踪男孩已被找到,警方已确认其人身安全和基本健康……此失联事件是男孩的某家属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消息一经发布,立刻引发巨大的舆论关注,“孩子平安大家都很高兴,但浪费了无数警力和资源,用生命开玩笑,辜负了社会上每一位为他担心的人”。
2018年 12月14日,“失联男孩”母亲陈某被批准逮捕。2019年2月25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今年4月29日,这起案件在乐清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围绕陈某涉嫌的罪名,公诉机关在法庭上出示了大量证据。
公诉机关举证,为搜救失踪男孩,乐清市公安机关出动警力600余人次,虹桥镇政府等部门、多个公益组织参与寻找。2018年12月1日至12月5日,“温州11岁男孩失联”在新浪微博上的阅读量达2.1亿,热搜排名一度达到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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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被告人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认可。同时,辩护人提出,陈某虚报警情,并非是对社会或公众发泄不满,而是长期以来陈某将全部精力都付出给家庭,却遭到背叛,无处排解而导致的情绪崩溃。希望法庭考虑到陈某家庭情况,对陈某处以缓刑。
辩护人 何玉倍:陈某是过着什么,想陀螺一样一直在转没有停歇的生活。每天早上星期一到星期六早上,送完儿子上学,再送小姑子的女儿去上学,然后回来照顾自闭症的女儿,这个女儿她至今已经六岁,没有任何自主的表达语言的能力,她的行为表现在出现躁狂以及自我伤害这样的情况,陈某是需要投入24小时的时间。
对此,公诉机关则认为,被告人陈某艰难的生活背景和挫折的感情经历,并不能成为她逃脱法律制裁的理由。
公诉人: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自发生这个案件之后,它可能对整个社会带来的一种价值取向的引导。而我们也正是这样一个案件,通过本案向社会传达一种理念,那就是帮助他人的没关系你们只管去做,但凡有人敢利用的善心,达到他的个人目的,我们必将用法律对其严惩。
合议庭审理认为,陈某为测试丈夫感情,预谋编造儿子失踪的虚假警情,并予以实施,过程中为伪造假象,积极向社会各界寻求帮助,明知事态扩大,仍予以放任,陈某行为是有预谋而非临时起意。而她的犯罪情节较重,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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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 陈晓娇:我们认为陈某当时是因为一己之私,枉顾未成年的一个孩子的心里健康,同时也去消费了大家的善心,破坏了这个社会的诚信以及大家的善意。造成的影响也是比较恶劣的。所以我们认为这个犯罪情节还是较为严重的。
4月29日上午,法庭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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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 谷若怀:不论个人的处境或者境遇如何,任意突破行为边界和底线损失社会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惩处,被告人今天在法庭上以自由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也是基于此,通过裁判明晰行为界线,引领社会价值取向,从而让社会尊崇敬畏法律,保持行为的边界和底线,最终有效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希望今天的审判能让以身犯险者警醒。
目前,陈某的儿子已转学,女儿则在上海进行康复性治疗,由父亲和奶奶照看。乐清市妇联表示,他们将持续关注陈某一家情况,必要时向未成年儿童和服刑结束后的陈某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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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妇女联合会兼职副主席 李西琴:更重要的是接下来她这个家庭还有两个孩子我们如何去关心,毕竟她那个大的儿子在这个事件当中他是一个受害者,所以我觉得孩子的心理承受压力非常大。那么作为我们社会组织,我们应该是要介入做好孩子今后的心理辅导。
这起牵动公众神经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陈某利用儿子测试丈夫感情的行为在很多人看来不可理喻,而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此类问题困扰的家庭还有很多,陈某却选择了一种极端方式处理,原因值得分析。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袁彬:结合到她个人的一些境遇和状况来讲,包括她自己的家庭条件,自己的经济条件,一般处于这种状态的时候她可能会产生一些认识上的一些狭窄。
专家认为,除了对行为违法性以及后果的认知欠缺,陈某在婚姻家庭中长期积累的负面情绪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陈某作出的选择。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袁彬:在犯罪的选择上来讲,情绪是有非常重要的一个左右的力量。比如说有一些悲观或者是一些忧伤,它可能会有弥散性,这个会渗透到我们的行为里面去,包括就是犯罪行为的选择,她可能会倾向于选择那些不合法的行为,或者叫负面的一些评价的行为。
而本案中,陈某选择了报假警这样的解决方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的规定: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与普通的网络谣言不同,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均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在这起事件中,陈某的行为备受负面评价,更多来源于她对警力资源以及公共资源的浪费,和对公众爱心的欺骗、愚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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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袁彬:因为对于社会公共资源其实很多人认为好像跟自己没什么关系,觉得这个东西好像我不用别人也会用,很多人是想通过报假警或者传播一些其他信息博取社会的关注,利用能形成一种媒体或者舆论的压力来实现某种诉求。但这里面实际上不可避免的会对社会公共资源造成浪费。
而本案中陈某的行为给社会诚信带来的冲击,短期内也无法衡量。专家认为,法院的判决能够给社会公众带来一定的平复效果,也从法律角度保护了公众的爱心。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袁彬:而现在大家对爱心被滥用还是比较关注的。我们可能更多的认为它是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但实际上随着我们法律的完善,其实很多的已经进入到我们法律的保护了。我们也是希望通过我们的法律,包括刑法的适用和今后的完善能够为社会秩序的建构和维护能做一点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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