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记者从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新闻发布会暨启动仪式上获悉,江苏响水“3·21”事故发生后,截至5月30日,浙江各级、各部门累计检查各类危化品企业1.6万余家次,其中停产整顿206家,立案查处484家。针对2家上市公司发布虚假隐患整改完毕公告的情况,该省开展实地核查、点名通报、严肃约谈等措施,确保隐患挂牌整改工作的严肃性。
3月21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为危化品安全监管敲响了警钟。事故发生后,浙江省迅速开展多项行动,如开展针对事故类似企业、涉及可燃爆危化品企业和容易造成群死群伤重大事故隐患企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搭建危化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建设等。
期间,浙江省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检查必带专家、检查必成清单、重大隐患必挂牌督办、挂牌隐患必验收闭环等“十个必须”要求,对与江苏响水“3·21”事故类似的32家涉及硝化工艺企业,进行了两次“过筛”式检查,共挂牌整治5家,关停2家。对第一阶段排查发现的295条重大事故隐患,浙江进行了两轮逐一审核。
此外,浙江还对该省18个危化品重点县开展第一轮次的专家指导服务,对该省59家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危化生产企业,逐一确定了搬迁改造方案。同时,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还组织公安、经信、生态环境、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能源、总工会等部门,对该省6个市和6个县开展明查暗访,提升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截至5月30日,浙江全省各级、各部门累计已检查各类危化品企业1.6万余家次,发现隐患2.9万多条,其中重大隐患497条,停产整顿206家,立案查处484家。
据悉,未来浙江将建章立制,制订出台应急管理领域的“三项制度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促进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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