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诈骗话术,故意夸大中药功效,通过销售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中药诈骗多名被害人钱财,涉案金额高达1.6亿元。广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5月6日通报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日前依法对被告人方某、王某等39人诈骗犯罪团伙提起公诉。
2016年10月,被告人方某伙同陈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成立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健康管理公司),下设推广部、质检部、疗效跟踪部、行政部。推广部负责在网上投放广告,在全国范围内吸引客户;质检部负责监督业务员跟客户沟通的行为,提供银行账号用于收客户钱;行政部主要负责维护网络、统计处方和打印病历等后勤工作;疗效跟踪部主要销售男性、减肥类、妇科类中药,负责跟进客户的用药效果。业务员简单培训便能入职,用微信冒充中医师的身份与客户沟通,结合精心设计的固定话术吹嘘中医师的能力和名气,夸大其中药的疗效,进而达到诱骗客户连续购买其中药产品的目的。
2017年2月,该犯罪团伙开办了两间中医门诊部,陆续聘请有执业资格的中医师肖某、张某林、江某等人坐诊。健康管理公司成员假冒上述中医师身份,结合预先设定好的诈骗话术进行虚假网上问诊,引诱被害人下单购买妇科、男性、减肥类等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中药,诈骗金额达1.6亿元。
为进一步取得客户信任,业务员还要求被害人拍摄身体部位的照片发回公司,由所谓的“专家”根据对照片的分析对症调配特效药。据被害人张某陈述,其在网上看到一条瘦身减肥的广告,加了广告上的微信(张老中医-减肥古方,微信号zy****9),对方自称是欧阳老师,通过微信仔细询问了自己的一些基本情况,还要求其把照片发过去。之后对方称张某身体湿气太重,根据张某的情况调配了一包中药粉末供其冲水服用。在服用第一款产品以后,张某感觉没有什么变化,于是对方根据话术套路,给其介绍了第二款产品。张某在服了第二种药以后身体还是没什么变化,对方又让其发照片过去,称“清调阶段体重不会下降,就是帮你清理毒素,软化脂肪”,还说根据照片发现张某的脂肪层已经软化,可以进行下一个阶段治疗,忽悠张某继续购买其他产品。但是张某自服用该公司药品以来都没什么效果,先后共被骗844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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