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会成立、追逃追赃、扫黑除恶……15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内蒙古2018年正风反腐十大关键词。
会上,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秘书长潘勇发布了内蒙古2018年正风反腐十大关键词,分别为监察委员会成立、净化政治生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留置调查、追逃追赃、监察体制改革效能、清风干部、政治巡视巡察。
据了解,内蒙古监察委员会于2018年2月3日正式挂牌成立。至此,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监委全面完成挂牌组建,人员转隶,合署办公,全区共划转政法专项编制1834个。在净化政治生态方面,内蒙古出台《关于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启动实施整治懒官庸官乖官巧官“四官”专项行动,着力净化机关政治生态。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面,共处置问题线索7098件,立案176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64人,组织处理1723人,移送司法机关9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922件。对自治区扶贫办、库伦旗、兴和县等脱贫攻坚中履职不力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2018年,内蒙古全区共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8人,组织处理30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方面,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7903件,立案249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00人,组织处理2024人。另外,内蒙古采取留置调查措施377人,较2017年同期“两规”人数增长18倍,内蒙古本级留置调查厅局级干部26人。
内蒙古在追逃追赃方面追回在逃人员27名,其中,红通人员1名,猎狐人员3名,本级直接追缴财政违纪违法资金15亿多元。在监察体制改革效能方面,共处置问题线索38926件,初步核实28630件,立案1096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167人,其中厅局级干部69人、县处级干部436人,涉嫌犯罪移送有关国家机关461人。
与此同时,内蒙古12个盟市“清风干部”评选工作已全面启动,共评选认定“清风干部”9.2万余人,正向激励的作用逐步显现。2018年,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三轮、第四轮巡视共发现问题2334个,问题线索908件;盟市、旗县(市、区)巡察发现问题24228个、问题线索3074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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