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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省份已明确优秀辅警招录可“适当照顾”
时间:2018-10-30 08:13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11月1日起,在宁夏受表彰奖励、事迹特别突出的警务辅助人员,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录入警。这规定源于两个月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辅警是公安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力量,他们的身影流动在大街小巷之中,是人民安全的第一线工作者。由于辅警不属于编制内,福利待遇大不如编内公务员,“转正”为人民警察,是不少辅警的梦想。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部门负责人针对该意见答记者问中明确提出,“特别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要给予适当照顾。”

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也让上百万辅警看到了希望。澎湃新闻通过公开资料梳理发现,2017年以来,至少9个省份(含自治区、直辖市)在辅警管理办法、规定中提到,对于特别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在民警招录中“适当照顾”。

“适当照顾”的具体条件各地也在陆续制定中。其中,北京明确,荣立一等功的警务辅助人员经批准可以特招入警;今年6月份,西藏还发布了面向全区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10名民警的通知,对工作经验、身体条件等内招要求进一步细化。

百万辅警难题:如何“转正”?

在民警编制有限的条件下,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成了不少地方的选择。近年来大量的辅助人员参与到警务工作的服务和管理中来。

2015年2月《人民日报》曾报道,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已有各类警务辅助人员400万人左右,在一些发达地区,民警与警务辅助人员的比例高达1:3。

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如何保障?慢慢老去的警务辅助人员,他们的出路又在何方?这不仅事关数百万警务辅助人员切身利益,也关系广大老百姓平安生活是否有保障。

北京市一名常年从事辅警管理工作的民警曾接受《京华时报》采访时介绍,目前,我国辅警收入明显低于职工平均工资。北京公安系统聘用辅警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工资和年龄工资组成,绩效工资根据完成业务量计算数额较低,年龄工资每年增加20元,年终工资在2000元到3000元之间。

经统计,北京公安系统聘用辅警的月平均工资不到3000元,最低月工资2500元左右。而根据北京市人社局和北京市统计局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5793元。

人民警察作为国家公务员,“逢进必考”,有严苛的准入程序,这也让很多辅警望而却步。在工作岗位中表现优异,是否能特招入警,或者是优先招录呢?在以往这些总是困扰着警务辅助人员的大问题,也引起了高层的注意。

根据新华社2016年11月29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管理体制、岗位职责、人员招聘、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在新华社同时发布的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中明确提出,“特别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要给予适当照顾。”

这一意见的提出让广大警务辅助人员受到鼓舞,等待“适当照顾”的规定细化和落地。

9省份规定优秀辅警入警“适当照顾”,西藏已开始招人

澎湃新闻梳理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安机关公开发布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发现,至少9份已明确辅警入警“适当照顾。”

山东、广东、吉林省、重庆市公安机关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引述了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意见》:“特别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要给予适当照顾。”但对如何“适当照顾”,没有明确。

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于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根据《办法》,警务辅助人员个人奖励由低至高依次为:嘉奖、个人三等功、个人二等功、个人一等功。因公牺牲或病故的警务辅助人员,生前有重大贡献或突出事迹,符合奖励条件的,也可追授奖励。受表彰奖励、事迹特别突出的警务辅助人员,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录入警。

海南和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则规定,“各地在招录人民警察或者事业编制人员时,对表现特别突出的警务辅助人员,可确定一定比例采取定向招录。”

《北京市公安局辅警奖励实施办法》,获得辅警个人二等功的个人,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可招聘为文职。另外,获得辅警个人一等功的个人,成绩特别突出的,符合公务员录用条件的,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特招入警。

各地还在确定细化标准时,西藏公安已经走在了辅警入警机制改革的前头。

2018年6月6日,西藏公安厅通过官方公众号公布了《全区公安机关2018年试点面向警务辅助人员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提出拟组织实施2018年全区公安机关面向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考录人民警察试点工作。

《公告》表示,2018年西藏全区公安机关试点面向警务辅助人员考录计划录用10名基层人民警察。其中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市县级公安机关各1名,昌都、那曲、阿里市(地)县级公安机关各2名。

对于招考对象,《公告》规定“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3年以上连续从事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年限(2015年7月20日前参加警务辅助工作)的我区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

在报考条件方面,《公告》一共列出八条。其中,对于学历的要求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央党校、省区市委党校函授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对于年龄的要求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对于身高的要求为“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另外,上述《公告》还列出了相关加分政策。例如,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在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中奋不顾身,成绩突出,获得县级表彰的加2分,获得地市级表彰的加3分,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加5分;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民警子女的加5分。

对于职位选择,《公告》表示:笔试、资格复审、考察政审、体检、体能测评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此次考录的录用职位中选择职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

虽然此次试点仅涉及到10个辅警考录为警察的名额,但已引发各方关注。“相信随着试点的成功,很多地方都会大胆跟进,毕竟优秀辅警熟悉业务,容易上手,优势也是相当明显的。”有媒体评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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