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6月4日电 (记者 张一辰)“自觉把服务保障秦岭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全力为秦岭生态保护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和保障。”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古晓4日表示。
当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西铁中院)发布2016至2019年度《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和《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据统计,2016年至2019年,西铁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133件,审结2957件。其中,刑事案件审结245件,给予刑事处罚375人。
近年来,西铁两级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中探索替代性修复的裁判方式,对造成环境生态无法修复的行为人,要求其采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恢复耕地等修复措施恢复生态环境。2016年至2019年,西铁两级法院组织当事人累计放养鱼苗5万余尾,补植树木7000株、恢复耕地357亩。
西铁中院环资庭负责人朱爱琳介绍,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西铁两级法院共审理涉秦岭环境资源案件906件。其中,包含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行政审批案件;秦岭违建整治专项行动中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秦岭国家森林公园垃圾整治、行政机关不履责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
西铁中院表示,严厉打击秦岭违建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犯罪行为,依法惩处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盗伐林木等破坏秦岭生物多样性的犯罪行为。
秦岭是中国地理的南北分界线,其生态保护问题一直受到关注。2019年6月,西铁中院联合西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陕西省楼观台国有生态实验林场在秦岭北麓建立了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古晓表示,妥善审理因秦岭生态保护,矿山企业关闭引发的行政案件,推动矿山企业依法退出秦岭生态保护区。妥善审理秦岭生态保护区内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行政审批等行政案件,防止存在重大生态环境风险的项目开工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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