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3:30,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丽阳镇古田村古田小学。这所仅有一个班级、两名学生的学校迎来了一位特殊的“老师”——景德镇市昌江区检察院干警于梦鑫。
“小悦是我孙女,今年9岁,因为儿子儿媳长期在外打工,所以就一直跟着我。”古田小学校长徐洪鹰说,另一名学生小芝,今年7岁,家就住在学校旁边,是村里的低保户。现在村里家庭条件稍微好一点的,都把孩子送到镇上的中心小学去了,所以学校现在只有这两名孩子就读。
一张讲台、两张课桌,偌大的教室里,小悦和小芝端正就坐。孩子们渴求知识的眼神,深深感染着于梦鑫。两名小学生认真听着于梦鑫带来的安全教育课——《爱护我们的身体》。
“有了健康的身体,我们能做什么呢?”于梦鑫问。
“我可以帮爷爷做家务!”小悦说。
“我可以帮妈妈洗衣服!”小芝回答。
孩子们的懂事,让于梦鑫倍感欣慰。
“我们将努力给偏远山村的孩子多一份关爱,将法律知识传递给每一位山村孩子,一个都不能少!”于梦鑫对记者说。
江西作为农业大省,劳务输出量大。据统计,全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2万余人、困境儿童6万余人、乡村学校5000余所。乡村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更为迫切,但他们所享有的法治资源却很匮乏。
为更好地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江西省检察院2019年对教职员工性侵在校学生案件进行调研,发现案件多发生在乡村学校,那里基础设施较薄弱,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足,乡村学校学生更容易成为性侵受害人。
为保障乡村孩子合法权益,让他们能接受更多的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去年11月,江西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向乡村学校延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院将“法治副校长”向乡村学校延伸工作与脱贫攻坚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等工作同部署、同安排,每月到乡村中小学开展一次“法治进校园”活动,同时重点监督“一号检察建议”在偏远地区、农村学校的落实。
今年3月,江西省检察院再次联合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检校协作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的若干措施》,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检察长、分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院领导、未成年人检察干警全部担任乡村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今年上半年完成检察人员担任乡村学校“法治副校长”人数上千目标,提升乡村学校法治教育覆盖面。
如今,和于梦鑫一样,全省有1300余名检察人员担任1927所乡村学校“法治副校长”。在赣鄱大地的山乡深处、偏远村庄,都活跃着他们忙碌的身影。
5月29日,在南昌市安义县石鼻联合小学,江西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邱伟为该校3年级到6年级的48名学生带来一堂法治讲座,向学生们讲解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等法律知识。
什么是性侵害?如何防范性侵害?遇到性侵害时该怎么办?5月29日,抚州市崇仁县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吴立峻和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助理陈水珍,来到该县桃源乡鹿甲小学,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堂“爱护我们的身体”儿童防性侵课程,教育孩子们提高防范意识、保护自身安全。
据了解,江西省检察机关“六一”儿童期间集中开展“守护明天——法治乡村行”活动。400余名检察干警和“江西检花女童保护”成员将送法到乡村,为乡村学生送上儿童节的法治“大礼包”,同时围绕校园安全重点环节,监督乡村学校更好地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法治乡村行”的道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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