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北京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近一个月,垃圾分类效果如何?市城市管理委昨天给出数据:5月1日至20日,全市居民家庭厨余垃圾分出量较4月份增加一倍有余;目前,全市具备厨余垃圾处理能力的生化设施共23座,处理能力达8130吨/日,可基本满足全市处理需求。
家庭厨余垃圾分出量
较4月增一倍
“您好,垃圾请分类投放,厨余垃圾扔绿桶,其他垃圾扔灰桶,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在石景山区古城街道西路北社区,居民杜女士提着两袋垃圾刚一走近楼下的分类垃圾桶站,就听到垃圾分类监管系统自动播放的提示语音。“小区宣传得挺到位,每次扔垃圾也都能听见提醒,我现在已经习惯了。”说着,杜女士将手中装有其他垃圾的黑色塑料袋扔进了灰桶,另外一袋厨余垃圾则“裸投”进了绿桶,又把塑料袋抖了抖,扔进灰桶。
厨余垃圾是生活垃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垃圾分类中的重点和痛点。为了帮助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正确分出厨余垃圾,全市不少社区因地制宜采取了诸多举措。石景山区古城街道西路北社区的垃圾分类监管系统不仅有语音提示功能,还能实现人脸抓拍,对屡次不配合分类投放的居民,可以将抓拍到的图像与前期采集的居民头像数据进行对比,追踪到单元门户;东城区建国门街道的雅宝公寓,属于封闭式公寓小区,于是每户配备了一个小型“户分桶”,居民将家中的厨余垃圾装入“户分桶”内再放到楼下的户分桶架上,清运人员定时收运,十分方便;还有不少胡同平房区采用了流动收集方式。
在这些分类投放措施的引导下,许多居民正在养成垃圾分类习惯。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委了解到,自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家庭厨余垃圾分出量明显增加。据统计,5月1日至20日,全市家庭厨余垃圾日均分出590吨,较4月增长107%,其中5月11日至20日,全市家庭厨余垃圾日均分出量达到729吨;其他垃圾日均清运量同比减少15%。
厨余垃圾“变身”
沼气、油脂、有机肥
分出的厨余垃圾去哪儿了?昨天,记者来到位于门头沟区鲁家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的“鲁家山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实地探访。记者了解到,该厂日设计处理量为100吨,主要负责处理石景山区、门头沟区及部分西城区产生的厨余垃圾。
走进鲁家山餐厨垃圾处理厂,透过巨大的玻璃幕墙可以看到,厂房内没有工作人员,接料装置、输送机、分拣机都通过电脑控制自动运行,整个环境整洁、干净。记者了解到,进入料斗的厨余垃圾在经过三道除杂、两道除沙、两次提油后,将“变身”成沼气、工业粗油脂、生物有机肥以及废水等。其中沼气可在鲁家山园区内部实现协同利用;工业粗油脂销售到有资质的生物柴油厂家,通过制备生物柴油从根本上杜绝“地沟油”回流到餐桌;生物有机肥含有氮磷钾等元素,可用于园林绿化及农业生产;废水则通过无害化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实现废水零排放。
这里的项目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处理的厨余垃圾,有20%会成为不可利用的残渣,这些残渣将作为“其他垃圾”被送到旁边的鲁家山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发电。
“我们的日处理能力是100吨厨余垃圾,现在每天大约处理150吨左右,预计二期项目建成后日处理能力能达到400吨。”这里的项目负责人表示,自5月1日北京垃圾分类新规实施以后,每天收到的厨余垃圾量都有所增加,“尤其是近十天增加比较多,这也说明垃圾分类还是有效果的,更多厨余垃圾分出来了。”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可满足全市需求
据市城市管理委设施处副处长蔡华帅介绍,目前,全市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44座,总设计处理能力32711吨/日。其中焚烧设施11座,处理能力为16650吨/日;生化设施23座,处理能力为8130吨/日;填埋设施10座,处理能力为7931吨/日,可基本满足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
虽然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将原有的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与餐饮单位、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统一改称为“厨余垃圾”,但由于两类垃圾处理工艺不同,目前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在运输和处理时仍分开进行。
针对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主要采用直收直运和暂存转运的模式,运往全市9座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总设计处理能力5750吨/日。东城、西城、朝阳、石景山、门头沟和顺义6区无处理设施,由市城管委统筹调度跨区处理,其余10区均有处理设施,在本区处理。
餐饮服务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处理方面,全市现有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且产生厨余垃圾的餐饮服务单位5.3万余家,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主要采用直运模式,由有资质的收运单位使用专业车辆上门巡回收集,直接运至14座处理设施,总设计处理能力2380吨/日。东城、西城、石景山和房山4区目前暂无处理设施,由市城管委统筹调度跨区处理,其余12区均有处理设施,在本区处理。截至目前,各区厨余垃圾处理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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