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被保险人A公司以OA90天方式向美国客户出口20批货物,货值250万美元,由于美国客户拖欠货款,A公司向保险公司报损并提出索赔要求,索赔金额为120万美元。经保险公司调查审理发现,A公司在履行保险合同义务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A公司共向美国客户出运20批货物,应申报保险金额为250万美元,但实际申报金额仅为80万美元,存在较严重的漏申报情况;
(二)A公司第一笔出运货物的应付款日为2004年9月,但在这笔货款逾期未收汇的情况下,又于2004年11月后向美国客户又出口了6批货物,货值80万美元,并仅就这80万美元向保险公司进行申报,属于“已知风险后出运”,而已知风险后申报投保,被保险人逆向选择动机明显;
(三)经查A公司向保险人填报的《限额申请表》及《限额申请附表》发现,在美国买家业已发生拖欠风险情况下,A公司在向保险人申请追加买方信用限额时,未能如实告知,对买方的付款表现评价为“及时”和“当前无拖欠”。
二、案件处理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真实合法有效;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人全额申报,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未申报的出口不承担保险责任;货物出口前,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风险已经发生,仍继续发货造成的损失属保险公司除外责任。
鉴于A公司存在上述漏申报、知险后出运、告知不实和逆向选择投保等问题,未履行被保险人应尽的诚信义务和减损义务,根据保单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损失未能承担赔偿责任。本案是一宗典型的因被保险人保险义务履行存有瑕疵,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案件。
三、评析
被保险人缴纳保险费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寻求收汇保障是目的之一,但一些被保险人往往存在一种误区:保险费是获取赔款的惟一对价。被保险人缴纳了保险费就意味着履行了所有义务,往往在出险后急于要求获得赔款,而忽视了在整个保险阶段其他义务的履行。
保险行业是一个讲究诚信的领域,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对投保事项要向保险公司如实告之,讲求诚信。同样,作为保险公司作为服务的提供者,也要讲求诚信。保险公司在其提供的保险服务过程中,应始终坚持公平、诚信的理念,为其客户排忧解难。那么被保险人如何才能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出险后获得及时足额的赔偿呢?下面我们谈谈被保险人在保险过程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这些问题也是保险人对个别案件做出拒赔决定或未能足额赔付的主要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