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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3万元不准提工伤 单位使出损招了结工伤纠
时间:2010-05-21 17:09 来源: 点击:

  “陪你3万元,但今后不准再向我们提申请认定工伤的事”。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员日前向记者透露,部分用人单位在员工发生工伤时,为减少责任,往往使出不正当的招数,使员工饱受肉体和精神的伤害。

  张某是淮南人,前年初在省城一家公司打工,在一次接收单位新采购的设备过程中,因为一名同事的错误操作,致使设备砸伤他的左腿。发生工伤后,张某仅住院便花费了2万多元,因为单位一直无人过问,在朋友的建议下,他决定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闻听后,立马派人来并拿出3万元,告诉他“如果现在你想要钱,今后就不允许再提工伤认定的事”。张某当时因急着用钱,想想也就算了。哪知此后仅医疗费累计就达近4万元,待张某再想申请工伤时,已过了申请期限。

  据介绍,连哄带骗只是一种招数,部分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发生纠纷时,还会采取拖延甚至恐吓等方式,让工伤职工错过申请工伤的时间。这位工作人员提醒,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自发生工伤之日起的一年内为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如果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仍未帮自己申请工伤认定,自己一定要积极向劳动部门申请,而遇到恐吓时应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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