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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围绕不良资产处置的“公益诉讼”
时间:2010-05-14 17:00 来源: 点击: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要求,我国四大资产管理

  公司须在2006年底完成政策性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各家资产管理公司纷纷加大了处置力度。在这个过程中,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处置中发生的一起不良资产债权转让引发了一起旷日持久的纠纷。

  在这起不良债权转让中,长城公司将其拥有的安徽芜湖县17家企业的本息累计已达8748万元不良资产债权,通过竞价方式以550万元转让给了芜湖融信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融信公司”)。

  一石激起千层浪。原本资不抵债不愿归还长城公司债权的企业,认为550万买下8700余万不良资产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流失,其中部分企业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这起转让交易,提起了一场国内鲜见的“公益诉讼”。

  8748万元不良资产包售价550万

  芜湖县高强度螺栓厂等17家企业共欠中国农业银行芜湖县支行合计贷款本金5574万元,利息1000多万元。2000年5月,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农行芜湖县支行将这些贷款作为不良资产,一次性剥离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贷款剥离后,长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媒体上连续发出了债权催收公告,要求债务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此后,每年均采取逐户上门的办法催收债务。然而,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成效。到2005年6月,17家企业所欠的不良资产本息累计已达8748万元。

  长城公司在采取公告催收、上门催收、债务减让等手段仍无法达到追偿效果后,先后对17家企业中的11家进行了起诉,并得到法院的支持。然而,在进入执行程序时,这些企业又表示无钱还债,致使长城公司通过法律途径追偿也没有什么成效。

  长城公司的代理律师朱政说,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为适应处置形势的需要,按期完成财政部下达的处置任务,2005年,长城公司决定以竞价方式将这17家企业的8700余万元债权进行打包转让。

  转让前,长城公司分别聘请了2家会计师事务所对17家企业进行了偿债能力评估或分析。同年9月和10月,长城公司分别在公司网站和《安徽商报》上发布了债权转让公告。芜湖融信公司等2家企业从媒体上获悉债权转让公告后,在公告期限内进行了书面报价。长城公司根据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报经审批后,与最高报价者、出价550万元的融信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同年12月28日,融信公司在支付给长城公司550万元后,正式受让了8748万元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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