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刑侦案例>
广东“南粤行动”侦破一批间谍案 不乏在校生
时间:2016-04-28 08:56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点击:

    广东省国家安全机关27日披露了该机关近期组织实施的“南粤行动”所侦破的一批间谍案件,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通过网络勾联渗透策反的涉世未深年轻人居多,甚至不乏在校大学生。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移动互联网终端的快速普及,中国网民数量已跃升世界第一位。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正是利用这一点,将网络变成对中国实施勾联、渗透、策反和窃密的重要渠道和场所。

  近期,广东省国家安全机关组织实施“南粤行动”,侦破了一批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案件,对多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侦破案件看,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通过网络勾联渗透策反的涉世未深年轻人居多,甚至不乏在校大学生。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伪装成军事爱好者、招聘猎头、美女等身份,广泛活跃于各类论坛、社交、求职等网站,以提供丰厚报酬的“兼职”、“约稿”为诱惑,一步步将网民发展成为“情报员”。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网上渗透、策反、窃密活动已给中国国家安全和军事利益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

  广东省国家安全机关披露的案件显示,2015年1月,在广州打工的覃某(女,1990年生)在网上求职过程中被境外间谍情报人员勾联,要求覃赴广州某码头拍摄舰艇照片,并承诺给予报酬。受金钱所诱,覃伙同在广州打工的柳某(男,1976年生)多次实施观测并报送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非法获利5000余元人民币。经军队保密部门鉴定,覃某、柳某报送情资中含机密级1份、秘密级1份。广州市国家安全机关已对两人实施强制审查,并以涉嫌“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初中文化的钟某(男,1988年生)系打工人员。2014年1月,境外间谍嫌疑人员通过微信将其勾联发展。钟某按对方指令搜集报送中国军用机场和有关部队的情况,非法获利10余万元人民币。梅州市中级法院以“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广州某船厂员工陈某(男,1995年生)2014年2月在学校Q群中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勾联,因经不住金钱诱惑,提供了该船厂内部资料,以及观测军舰等情况,接受间谍经费12900元人民币。经军队保密部门鉴定,陈某提供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情资涉机密级1项、秘密级2项。广州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陈某有期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此前在广东省国家安全教育展览中陈列出的一起境外受训回国“潜伏”的间谍案,当日也正式通报。1972年出生的唐某(男,佛山人)曾任辅警,在某部队营区小卖部做送货员。2005年,唐某主动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取得联系,赴境外接受培训,随后“潜伏”在部队多年,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大量军事情报,非法获利20多万元人民币。经军队保密部门鉴定,唐某向境外报送情资中有一批属国家秘密,对中国国防安全和军事利益安全造成严重损害。佛山市中级法院以“为境外窃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