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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超市纵火伤人 受审时供出杀人案
时间:2014-11-24 09:21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南都讯 昨日上午9时许,28岁韶关籍男子潘某康闯入江门鹤山市沙坪街道一超市,打烂一瓶高度酒后纵火行凶被警察制服。事件中,有3名大人和1名4岁男童受伤。令警方震惊的是,审讯时,潘某康又供称,22日晚在鹤山市雅瑶镇石田村一出租屋杀害一名上门推销文具的女子。死者真实身份如何?潘某康为何杀人?又为何在超市纵火行凶?警方表示“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超市纵火后 持碎酒瓶伤人

    昨日上午9时许,鹤山市沙坪街道鹤山广场,人人乐超市二楼起火。保安阿炼跑到二楼,看到一个平头男子坐在酒柜边的凳子上,有人拿着灭火器正喷一堆被烧黑的东西。火很快被扑灭。阿炼随后从现场保安口中得知,这名男子在酒柜里拿出一瓶40多度的二锅头,打开后倒在地上点火,商场两名保安上前制止时,他把酒瓶打烂,阻止保安和商场员工救火,其间,两名保安耳朵等部位被割伤,一名成年男性顾客手臂被该男子刺伤。三名大人伤势较轻,没有大碍,但有一名男童颈部被割伤,伤势较重。

   “我们远远地围住他,他坐在凳子上也不动。”阿炼说,10多分钟左右,警察来了,很快将男子制服。

    超市内三名大人伤势较轻,但男童伤势较重,随后被转入江门市中心医院。昨日下午,南都记者来到该院,急诊科医生说,这名年仅4岁的汤姓男童进入住院部儿童ICU抢救。“刚做完手术,现在还没过危险期。”

    涉嫌在出租屋杀害一女子

    经警方初步审讯,嫌疑男子潘某康,28岁,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

   “他说几天前从顺德来到鹤山,住在雅瑶镇一个出租屋里,还说22日晚在出租屋杀了人,杀了一个女的。”昨晚,江门警方一位人士告诉南都记者,得到这一消息,民警立即赶到位于雅瑶镇石田村28号的出租屋发现了一名被害的年轻女子。

    石田村是城中村,外来人员比较多,案发现场所在的出租屋实际是一个家庭式旅馆。一楼是士多,二楼前半部分是房东住所,后半部分,以及三、四楼都是家庭旅馆。女房东告诉南都记者,家庭旅馆转给他人承包。

    承包人熊女士的亲戚告诉南都记者,熊女士今年才来承包开旅馆,目前还在雅瑶派出所做笔录。警方人士告诉南都记者,死者年仅18岁,广西贺州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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