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刑侦案例>
男子治疗喉疾输液后突然死亡
时间:2008-10-28 18:15 来源: 点击:

  昨天,一名湖南永洲籍的49岁男子因喉咙不舒服到同济医院北江卫生服务站就诊,输液后于上午10时20分许死亡。家属认为是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而院方在医学死亡证明上诊断直接死因是药物过敏性休克所致。目前卫生部门和警方介入调查处理。

  现场:

  家属与医院僵持6小时

  家属对医院所做出的事故的原因不认同,一直拒绝将死者的尸体拉到殡仪馆冷冻处理,双方僵持了6个多小时,多名警员赶到现场维持秩序。

  昨天傍晚,记者接到市民报料后赶到位于禅城区忠义路同济医院北江卫生服务站。

  在医院内,死者尸体横在病床上被白色床单遮盖住。“他早上来医院之前还是好好的,只是说喉咙不舒服,结果我们赶来时就发现一具尸体了,这让我们怎么接受啊?”死者的妻女一边哭一边说。她们称,医院下的死亡诊断书上“死亡时间只写了个日期,且病历上有涂改的痕迹。”

  据称,当时医院要求把尸体拉到太平间去,家属不愿意那么随意就处理,要查清楚具体的死因。

  据死者的女婿蒋先生称,死者今年49岁,是建筑工地的包工头,居住在忠义路附近,原先患有支气管炎。

  家属:

  怀疑药物有问题

  “当天早上7点40分,我还打电话给他,问他怎么还不去工地上班,他回答说他喉咙不舒服,好像有点感冒,要到医院打针,打完针就会立即回工地,让我先帮他好好看管工人们干活。”他称,10点30分左右,他接到医院的电话,要他立即到医院。他赶到时,人已经死了。

  家属对生前仅患有支气管炎的死者,在输液后突然死亡,怀疑死因有两个:一个是“输液的药物有问题”;二是“医院处置不当导致患者死亡”。

  医院:

  直接死因是药物过敏性休克

  院方有关负责人表示,死者已经不是第一次到卫生服务站接受治疗了,是医院里的“老病号”,因为他患有反复发作的慢性支气管炎。

  死者来看医生时,症状都和以前的一样,他本人也要求医生按照以前的药物进行治疗,医生开了两种治疗哮喘与支气管炎的药物,而且这两种药物按照国家规定都是不用事先进行皮试的,不料在输液的过程中出现了过敏现象。

  这位负责人称,这两种药物发生过敏现象是很少的,而且当时发生意外的时候,医生还立即进行处理,但是结果失败。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卫生局介入调查,院方一定会依法依规处理该起事件。

  在死者的病历上,记者看到医生对于该事件的过程记录:开两种药物进行静滴,1分钟后患者出现气促,不能言语症状,立即通知市一医院急诊科以及院领导;10时10分许,患者无意识,口唇紧绷,脉搏50次/分;10时15分,市一医院医生赶来急救给予插气管;10时20分,患者心跳停止,10时30分,心跳和呼吸停止,双瞳放大,四肢末端青紫。

  在医院开具的“居民死亡原因医学证明报告”上,记者看到列出的死亡原因:直接原因:A药物过敏性休克;引起A项原因是:B肺部感染;引起B项原因是慢性支气管炎。

  卫生局:

  死因还有待调查

  当日下午,禅城区卫生局的作人员赶到现场介入调查。据其中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死者的原因不详,究竟是医疗事故还是意外事故要等待进一步调查。

  工作人员建议,因为目前天气比较炎热,建议将死者尸体拉到殡仪馆进行冷藏保存,请求法医进行尸检,确定死亡原因之后再依法进行处理。家属一直迟迟不同意将尸体拉走冷藏,卫生局的工作人员对他们反复说明该事件处理的法定程序,希望家属能配合调查。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