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大学生将女友砍成重伤获缓刑
时间:2008-09-24 21:22 来源: 点击:次
因女友要求分手,24岁的北京某大学学生张军(化名)持菜刀将女友砍成重伤。昨天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法院对张军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06年3月22日,张军约女友到自己在西城前半壁街租的房子,要和她单独谈谈。张军称,如果女友坚持分手,他就自杀,但对方并没回心转意。张军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剪刀,将女友面部、左手部、右前臂等处砍伤、扎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女友向等在屋外的朋友呼救,其朋友随即报警,张军被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
此案审理中,张军家属向法院提出张军2002年因为精神原因曾休学一年,并从2005年6月起在北医六院治疗。经鉴定,案发当时张军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二审期间,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就附带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张军家属赔偿对方7万元。
法院认为,张军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且认罪、悔罪,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此外,张军亲属赔偿了对方的经济损失,被害人已对张军达成谅解,并请求法院判处缓刑,因此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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