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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偷288公斤炸药被
时间:2008-09-17 18:11 来源: 点击:

        为了开设小煤窑,两青年携带钢管盗窃煤矿炸药288公斤。今日,记者获悉,巫山县法院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被告人汪曾龙、刘修成有期徒刑十二年。

        6月23日凌晨1时许,汪曾龙、黄金悦二人携带钢管等作案工具,各骑一辆摩托车,来到巫山县邓家乡伍绪四矿。由黄金悦负责打望,汪曾龙则用随身携带的钢管将伍绪四矿的铁门撬开后,再将该矿炸药仓库的门撬开,随后二人进入该炸药仓库,盗走该仓库内炸药12件,共计288公斤。案发后,由公安机关将赃物全部追回。昨日,法院审理后认为,汪曾龙、黄金悦采取秘密手段,窃取爆炸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爆炸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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