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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婆婆吵架后欲用农药毒死亲生儿子
时间:2008-09-08 17:33 来源: 点击:
本报讯 (记者 韩建东) 因与婆婆吵架,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琼华村年轻母亲高某竟购买3包农药,混合后灌给2个亲生幼子吃。经抢救孩子安然无恙,母亲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近日,经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建议,高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8岁的高某在秀英一家制衣厂打工,她29岁的丈夫谭某帮别人开车。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查明,2008年3月1日7时,高某因要到制衣厂上班,两个小孩子无人照顾,遂叫婆婆伍某照顾孩子。前几天高某因照顾孩子问题与婆婆吵过架,怒气未消的婆婆不同意照顾两个孙子。高某又与之争吵起来,丈夫谭某不仅不帮高某,还用湿毛巾打在高某头部。高某一时想不开,想一死了之,想到自己死了两个孩子受罪,遂有和孩子一起死去的想法。

随后,高某在长流镇供销社某农药店,以购买杀西红柿害虫农药的名义,以6.5元的价格让销售者配置了三种农药。回家后,高某领着两个幼儿进屋将门反锁,将三种农药用水混合搅拌,喂给大儿子几勺,喂给小儿子半勺,自己也喝了一些,然后躺在床上等死。

小孙子凄惨的哭声惊动了伍某,敲门无人理会,伍某叫来家人将门踹开,然后将两个孩子送到医院抢救,高某随后被警察带走。经抢救,两个小孩安然无恙。

秀英区检察院对此案相当重视,检察长王开华亲自参与讨论案情。高某丈夫、婆婆等人向法院、检察院提出申请,以高某系与婆婆吵架后一时冲动失去理智才给两个孩子喂药、两名幼子还需要高某照顾、高某事后非常后悔向亲属道歉并取得亲属谅解、即使从轻处罚高某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等为由,请求法院对高某免除或从轻处罚。

秀英区法院采纳了从轻判决的建议,8月28日,海口秀英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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