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刑侦案例>
6名学生合伙打死网友后继续上网
时间:2008-09-07 17:46 来源: 点击:

乌鲁木齐在线讯 (记者摆雪 通讯员谢鹏) 近日,乌鲁木齐各学校纷纷开学,而7名新疆某工业学校学生却无法重返校园完成学业,他们因为网上争吵发展到真人打架,其中一人失去了生命,6名凶手则集体入狱。因为这六名学生的上诉请求,近日已被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

20岁的刘某是新疆某工业学校学生,业余时间喜欢泡在网吧,2007年11月11日凌晨1时许,刘某和女友瑗瑗(化名)未按学校规定在学校宿舍内休息,来到学校附近网吧上网。刘某看到女友在网上和一个人聊得“火热”,就想知道他们在聊什么,女友只告诉他对方是个男的,但拒绝告诉他在聊什么。刘某有些吃醋,就趁瑗瑗去买水的时候查到那人的QQ号并加为好友。开始对方以为和自己聊天的是女孩,就告诉刘某自己叫张强(化名),但聊了不久后就发现刘某原来是个男人,于是两人在网上开始互骂。

刘某挑衅地询问对方在哪里上网,当得知对方上网的网吧离自己不远后。刘某就对同在一个网吧上网的几个同学说:“有个我们学校的人在网上骂我,还想和我打架,你们和我一起过去吧!”女友瑗瑗劝刘某不要惹事了,可他根本不听,出网吧时,一个同学顺手拎了个空酒瓶。他们离开后,瑗瑗担心双方出事,就发短信给张强,让其赶快离开,但张强并没理会。

刘某一群人怒气冲冲地赶到张强所在网吧,将张强叫到网吧门口,一顿拳打脚踢,直到张强抱着头倒在地上。这时随后赶来的马某对刘某等人说,“你们怎么这么快就打完了?也不等等我!”说完就拿过同伴手中的空酒瓶砸在张强头上,看到碎了一地的啤酒瓶和躺在地上浑身是血的张强,刘某等6人又折回网吧继续上网。

直到第二天,警察到学校抓刘某等6人时,他们才知道张强被打死了。

庭审中,张强家属要求学校承担民事赔偿。

近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学校已经支付了28172元的住院费及后事处理费,并表示愿意放弃追偿权。而且此次打人事件发生在校外并且是半夜时分,刘某等人违反校规,擅自外出不按时归校,造成严重后果,属于突发事件,学校无法预见,学校对张强的死亡没有过错,法院不支持张强家人要求学校赔偿的请求。法院判决参与打架的六人分别获刑8~15年不等,并共同赔偿张强家人22599元。

一审判决后刘某等人向上级法院上诉,近日,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刘某等6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