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审理有新规
时间:2010-05-18 17:45 来源: 点击:次
最高人民法院8月29日公布了《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说,这个将于10月1日正式 施行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第一部有关人民法院审理与世贸组织规则相关的国际贸易行政案件的重要司法解释,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国内法承担世贸组织 规则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法律文件所要求的司法审查职责,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他特别强调,《规定》是中国行政审判发生重大转折的重要标 志,它的颁布和实施是中国行政审判开始全面调节国际经贸法律关系的里程碑,人民法院承担与世贸组织规则相关的司法审查职责,将对中国行政审判的独立性、公 信力、司法观念等产生全方位的深刻影响,人民法院应当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承担并履行好司法审查职责。
据悉,这个将国内法第一次与世贸规则“亲密接触”的《规定》共12条,主要就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审理的适用范围、诉讼保护、管辖、审查标准、法律适用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 上一篇: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下一篇: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