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政府内部层级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政府及部门的一项法定职责。相比较于申诉制度、信访制度来说,行政复议具有程序的法定性,从而保障了行政复议的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与便民,也保障了行政复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而相比较于行政诉讼来说,行政复议不仅要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还要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不仅有权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决定,还有权直接变更被申请人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决定,从而使问题得以解决。另外,行政复议还具有决定的有效执行性。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基本上实行的是“下管一级”,下级服从上级的行政组织原则保障了被申请人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而相对于申请人和第三人来说,行政复议决定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其得以实施。正是由于行政复议解决社会矛盾的上述有效性,从而保证了行政复议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此,我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制度,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与救济功能,切实把行政复议法贯彻落实到实处。
一、建立宣传培训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行政复议工作的良好环境
学法、知法,然后才能善于用法、严格执法。通过对行政复议制度、行政复议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使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具体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熟悉和了解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复议法律知识,是保证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
一是,整合宣传资源,统一部署安排,形成持续不间断的宣传态势。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省政府多次就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进行研究部署,及时下发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就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及制度建设、法制机构建设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省政府关于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同时,对我省各种宣传资源进行整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组织省内各主要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采取开辟专栏、学习辅导、专家访谈、法律咨询、案例评析等形式,有声势、有力度地宣传行政复议知识,做到报刊常年有文章,电台不断有声音,电视经常有图像,通过经常性地深入宣传行政复议知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行政复议法就在自己的身边。
二是,建立定期学法和轮训制度,坚持不懈抓好培训工作。首先,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省政府建立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每季度举办一次省政府法制讲座,每年举办一至二期市、厅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为省政府领导和参加培训的市长、厅(局)长做包括行政复议法在内的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各地、各部门也分别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政府法制讲座、报告会等形式组织学习行政复议法,大多数市政府都坚持每月举办一次政府法制讲座,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不懈。第二,抓好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省政府法制办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国家行政复议法培训班,培训师资力量。我省也先后多次举办行政复议法培训班,培训全省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我们每年还坚持召开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和行政复议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以会代训,加强学习和培训。第三,抓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轮训制度,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每三年都要接受一次由人事、政府法制等部门组织的依法行政知识集中培训,并将行政复议法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将行政复议法作为全省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的必考内容。第四,抓好向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将行政复议法列入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种通俗易懂、易于人民群众接受的宣传方式,宣传行政复议制度,努力营造人民群众自觉运用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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