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面对遭受金融海啸严重影响的社会现状,我省工商行政复议机关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实施,围绕当前党和国家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重心,开拓创新,提升了行政复议的公信力,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工商机关良好的形象,为我省建设和谐广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2008年以来我省行政复议案件呈现新特点
2008年以来,我省工商机关共办理了行政复议案件235宗,与往年相比,呈现出如下新特点:
一是申请人为职业举报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大幅度增加。2008年以来,我省办理申请人为职业举报人的行政复议案件32宗,占案件总数的13.6%。这类案件,职业举报人主要要求工商机关履行告知义务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反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实施了来,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成为当前我省行政复议案件新的增长点,我省工商机关非常重视这个情况,并列入今后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事项。
二是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复议案件仍然为我省行政复议的疑难案件。此类案件,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涉及历史遗留问题,与当时政府及部门的历史政策密切相关,复议机关通过复议程序解决此类案件难度非常大;第二个是涉及股权之争问题。股东之争,归根到底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复议机关通过行政程序无法根本解决这个问题。深入研究此类案件,是当前我省复议机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三是行政强制措施案件大幅度减少。2009年上半年,我省因行政强制措施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只有1宗。反映了我省近两年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行政执法指导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自2008年以来我省行政复议案件呈下降趋势,行政应诉案件呈上升趋势,绝对数量出现倒挂现象。2009年上半年的行政复议案件为65宗,比2008年上半年的84宗减少了22.6%;而同期的行政应诉案件则从54宗增加到86宗,增幅为59.3%;2008年的行政复议案件为170宗,比行政应诉案件的200宗少15%,复议与应诉的绝对数量出现了倒挂现象;而2009年上半年,行政复议案件为65宗,比行政应诉案件的86宗,少了24.4%,倒挂幅度进一步拉大。对于这个现象,我局将组织力量进行研究。
同时,我省也存在复议工作力量不足、经费不到位、复议工作力度不强等情况,对此,我局高度重视,抓紧改进。
表一、2008年上半年和2009年下半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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