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制资讯>消费维权>保修期内责任>
新房出现问题 业主可以用开发商的钱来维修
时间:2010-05-17 09:41 来源: 点击:

 本月1日起,新建住宅开发商必须按比例缴纳保修金,作为住宅物业法定保修期内维修费用保证的资金。同时,所有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先备案才能交付使用,符合相关条件并办理交付备案手续。昨日是这两项新规定实施的第一天,但大多开发商对缴纳保修金项目还不太了解。为此,成都市房管局表示,保修金是作为办理产权的前置条件之一,开发商如果没有缴纳保修金,将办不到产权证。

  新房交房后,房屋出现了问题而开发商不管的,业主可以提取保修金来修。根据《成都市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住宅,都必须向成都市物业管理监督服务中心依法设立的保修金监管账户,按比例一次性交存保修金。“在规定的物业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物业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履行保修责任的,业主可提出申请垫支使用保修金进行维修。而保修金支付后,开发商将在三日内被告知,无异议的在15日内必须将款项补齐。”成都市物业管理监督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成都市政务中心房产管理分中心已经开设46、47号专门窗口办理缴纳交存保修金项目事宜。

  新规定实施第一日,大多开发商对保修金还不甚了解,纷纷前来咨询。对此,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交存保修金是办理产权证的前置条件之一,开发商不交保修金,便办不了产权证。“如果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不合条件,开发商没有备案就交房的,业主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开发商未履行法定保修责任、未按相关规定交存、补存住宅物业保修金的,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将该行为记入成都市房地产业信用体系,并向社会公布。

  A保修金如何办理

  具体来讲,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或者不动产权属初始登记前,应当持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总平面图、房屋面积实测报告、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加盖有开发建设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向成都市保修金监管机构办理保修金交存手续;经成都市保修金监管机构确认后,开具《住宅物业保修金交存通知》;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依据该通知要求向专户管理银行交存;专户管理银行收款后,应当出具《住宅物业保修金交款凭证》。

  B保修金缴纳金额

  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新建住宅物业、住宅区内的非住宅物业以及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其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新建住宅不动产权属登记前,按照住宅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2%的比例,一次性向保修金监管账户交存保修金,作为该住宅物业保修期内保修费用的保证”规定,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内住宅物业配备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元计算,未配备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元计算;新建住宅区内的非住宅物业、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其保修金按以上标准计算。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热点新闻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