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权-问题现状
时间:2010-05-15 17:43 来源: 点击:次
在中国,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成管理国家事物、经济文化事物、社会事物,同时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而广大公民还拥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同时,中国公民还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所以迄今为止,中国尚未明确对知情权做出规定,但从宪法的已有规定中足以认定该项权利在中国是有宪法基础的。特别是,中国还是《国际人权宣言》 、《公民权力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的缔约国之一,知情权在中国理应得到称认和保护。加强对公民知情权的保障是必要的。这首先是因为在中国长期以来存在着漠视公民“知情权”,妨碍公民知悉,有关知悉的现象。
在中国,国家机关有其是行政机关长期以来处于封闭的状态,政府机关往往是内部传达,先内后外,逐步公开,中间环节多、实效慢、范围窄。特别是在经济条件下,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形成机关政府机关封锁信息、妨碍信息传播的习惯做法。而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一下称为《保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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