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制资讯>消费维权>双倍赔偿责任>
“此马非彼马法学家何山获双赔”案
时间:2010-05-17 09:24 来源: 点击:

案情:1996年4月24日,何山来到乐万达商行。这家商行里墨宝繁多,齐白石的画、徐悲鸿的马,都可以买到。基于一个书画爱好者的常识,何山意识到:这家商行批量出售的名人字画可能有诈。他挑出了徐悲鸿先生的两幅作品,一张独马,一张群马。群马标价2200元,独马未写明价格,售货员曲霞告诉他800元。第二天上午何山前来购画,双方就700元的价格成交。5月10日,何山又以2200元买下了那幅“群马”。商行开了发票,在发票的商品栏内分别填写了“卅三年暮春悲鸿独马”及“悲鸿群马”字样。5月13日,何山以“怀疑有假,特诉请保护”为由诉至北京市西城区法院。6月5日,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8月2日,西城区法院做出民事判决,认定被告出售国画时有欺诈行为,判决被告退还原告购画款2900元,增加赔偿原告购画价款的一倍赔偿金2900元,并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和代支付的诉讼费10元、律师代理费224元。案件受理费242元由被告承担。乐万达商行服从判决。1996年,何山将此次诉讼所获得的加倍部分的赔偿金捐献给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建立打假基金。

  点评:何山何许人也?乃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巡视员、《消法》的起草人之一、《消法》第49条“双倍赔偿”的积极倡导者也!法学专家“以身试法”,足以引起社会的震动。早在1993年1月,何山就在《法制日报》上发表了《论缺一赔十惩罚性赔偿思想》的文章,提出运用惩罚性赔偿机制,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主张。他起诉的这一案件,在当时被称为全国首例疑假买假诉讼案,因为此前王海打假的案件并未进入诉讼程序,只是王海与商家的交涉。而何山打假直接突入诉讼领域,向商品欺诈宣战,其意义无疑是向商业欺诈行为投出的一颗重榜炸弹。其实在本案发生之时,针对王海打假,社会上出现了“知假买假者不是消费者”的议论,作为“打假先锋”王海的支持者,何山从幕后声援走向前台践行,亲自疑假买假向法院提起双倍赔偿诉讼,也是对消费者打假的支持。何山作为消费者购买国画时,乐万达商行对所售国画为赝品未作说明,这也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法院判决支持何山的诉讼请求,这不仅使得何山是第一个疑假买假走上法庭而获胜诉的人,也是对广大消费者权利的肯定。何山胜诉、获得双倍赔偿,回击了“知假买假者不是消费者”的议论,明确了疑假买假者也是消费者,应当获得双倍赔偿。同时,在本案中,法院判决还支持了何山请求赔偿律师费、交通费的主张,确认经营者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还要对案件受理费、为打官司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也应当予以全额赔偿。这既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制裁制假售假的经营者。何山案件的胜诉,昭示了消费者请求双倍赔偿不是商家的恩赐,而是消费者自身应有的法定权利,受到欺诈的消费者应当勇敢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