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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类投诉居高不下 消费者购机时谨防五大猫腻
时间:2010-05-17 09:44 来源: 点击:

  据萧山区消协公布的《2006年萧山消费维权年度报告》投诉统计分析显示,手机的投诉占投诉总量的13.3%,也就是说,每10件投诉中就有1.3件是投诉手机的,这是继2004年、2005年之后有关手机的投诉再次高居投诉热点榜首。

  消费者对手机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首先是手机质量令人忧。去年涉及质量问题的投诉达149件,占手机消费投诉的47%.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自动关机、黑屏、按键失灵、通话质量差、短信发不出去、电池无法充电或充电后达不到产品说明书中标明的使用期限等方面。

  其次是维修问题多。主要表现在手机维修过程中主机或部件被遗失;维修时间周期长;更换部件时间拖沓等。其中,手机屡修屡坏的问题很突出,去年及今年一季度的投诉有78件。不少手机是越修越坏,原来只是小问题,送修后却产生了新问题或大问题。主要原因是维修人员不负责任,部分维修点将零部件以旧换新、以次充好。

  第三,伪造手机进网许可证的现象严重,去年共接到投诉12起。

  第四,经销商逃避三包。在卖手机时,部分手机经销商故意乱填“三包”凭证或不开正规发票。这样一来,手机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投诉时就会缺乏证据。

  针对这些情况,区消协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购要谨慎。购买时要认真核对“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包装盒、手机背贴上的串号、电池的出厂序号是否一致。当场验货,买特价或低价手机应尤其注意这一点,要问清售后服务部门地址、联系电话。

  二、保存好发票、“三包”凭证及维修资料。三包凭证和发货票的原件,既不能给手机商也不能给修理商。手机修理时,要求修理商一定要准确、完整地填写三包凭证上的维修记录,包括修理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并要注明三包有效期要扣除修理占用和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

  三、掌握手机和相应配件的三包有效期。其中,电话主机、充电器、移动终端卡、数据接口卡为1年,电池为6个月,外接耳机为3个月。

  四、充分利用三包规定维护合法权益。主机自出售之日起,7日内出现性能故障的可退换、换货或修理;15日内可换货或修理。7日内不能修好,消费者有权要求修理者提供备用机;由于生产商的原因,60日还没修好的,消费者可凭购机发票和“三包”凭证及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向经销商要求免费更换主机;因修理者原因,30日还没修好的,消费者也可要求经销商免费更换主机。手机三包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可要求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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