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质量监督管理局
文 号:杭质食[2007]45号
发布日期:2007-3-27
执行日期:2007-3-27
根据省局《关于2006年全省八类重点食品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浙质食发(2007)67号),结合市局2007年2月辣椒制品苏丹红IV号专项监督抽查,现将两次专项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6年全省八类重点食品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产品1178批次,覆盖企业1176家,932批次产品合格,合格率为79.1%.其中抽查我市195家企业195批次产品,基本覆盖我市桶装饮用水、白酒、罐头、膨化食品、含乳饮料、婴幼儿米粉、婴幼儿配方奶粉和小麦粉八类食品所有证照齐全、处在生产状态的企业。其中169批次产品合格,合格率86.7%,比全省平均水平高7.6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三位。
2月份辣椒制品苏丹红IV号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辣椒制品8批次,覆盖企业8家。经检验,均未发现使用苏丹红IV号的情况。
二、质量分析
1、八类重点产品专项抽查中,罐头、膨化食品、小麦粉、婴幼儿配方奶粉和婴幼儿米粉五种食品共抽查30批次,合格率为100%.经过近两年来的整治规范,这五类食品的生产企业规模相对较大,工艺相对比较成熟,产品质量明显提高。
2、含乳饮料抽查10批次,合格率为90%。一个批次含乳饮料不合格原因是蛋白质达不到标准要求。含乳饮料产品质量整体比较稳定。
3、桶装饮用水抽查112批次,合格率为86.6%,好于全省平均水平。不合格的主要项目为细菌总数和霉菌超标。主要原因一是工艺管理不严格,包括饮用水桶清洗不彻底,封盖不严、消毒和包装过程不卫生,生产环境、人员卫生以及管理等存在问题;二是部分企业缺乏必要的臭氧杀菌设备,单纯依靠消毒剂和紫外线杀菌,致使产品的卫生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三是行业竞争比较激烈,导致企业单纯追求利润忽视产品质量。
4、白酒抽查43批次,合格率仅达到60.5%.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固形物、糖精钠。其中固形物超标共4组,占不合格项目总数的16.7%,主要原因是不作水质处理或酿酒工艺不严格,而部分小酒厂对固形物指标不作检测。糖精钠超标共12组,占不合格总数项目总数的50%.主要原因是企业违规在白酒中违规添加糖精钠。
5、辣椒制品苏丹红IV号专项抽查显示杭州本地企业生产过程较为规范,产品安全性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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