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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宅基地权属变更登记
时间:2010-05-21 17:31 来源: 点击:

  泰州市国土海陵分局窗口服务告知单

  村民宅基地权属变更登记

  一、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五条。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发土地证

  三、申报材料

  1、申请审核表;

  2、个人身份证明;

  3、原土地使用证;

  4、原地籍调查表复印件;

  5、公证书或协议书;

  6、情况说明 ;

  7、其他证明材料;

  8、宗地图。

  四、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市局办理时间)

  五、收费标准

  1、项目:土地登记费

  2、标准:20元/宗

  3、依据:计价格[2001]17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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