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制资讯>土地争议>土地承包>
承包方或者发包方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农业承
时间:2010-05-22 08:58 来源: 点击:

  已经生效的农业承包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更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有两种情形,一是协议解除;二是法定解除。

  协议解除,是指承包方和发包方经过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而导致合同被解除。只要是承包方和发包方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思,达成了解除合同的共识,签订解除合同,那么农业承包合同自然就得到了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依据法律的规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农业承包合同解除必须符合的法定解除条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原因的产生而解除合同;

  (2)因合同期限届满而解除合同;

  (3)合同约定解除农业承包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而解除;

  (4)因不能实现农业承包合同的承包目的而解除;

  (5)因承包方全家搬迁设区的市且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而合同解除;

  (6)承包方无力经营且本人自愿解除;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人继承其承包经营权而合同解除;

  (8)承包方长期不予经营,造成承包地闲置而可能导致合同解除;

  (9)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而导致合同解除;

  (10)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经劝阻无效的;

  (11)合同的继续履行将影响一方重大利益的等等。

  如果双方达不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发包方或者承包方想要解除合同,只能符合诸如上述法定条件时,才可以要求依法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然最终是否能够解除合同,还须经过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予以确认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

  20.承包方弃耕后。村委会是否可以将弃耕的土地发包给他人?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非常重视对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因此在通常情况发包方在承包期限内,是不能随便收回承包地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对承包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不得单方解除承包合同;

  (2)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人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

  (3)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4)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但如果承包人长期弃耕不种,作为发包方村委会将土地暂时收回也并没有什么不对,这样做是为了充分地利用土地。但这样做必须注意的是:不论发包方是否将收回的承包地另行发包给他人,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都应该返还,如果转包给的第三人已经在承包地上进行了一定的投入,可以要求承包方对合理投入进行补偿。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热点新闻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