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及时确诊还开“大药方”
时间:2010-05-15 16:38 来源: 点击:次
一前列腺炎患者经某医院一个多月的诊治竟然未能确诊,医生还开出没有用药依据的“大药方”。日前,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吴先
生多付的医药费2061.60元,因为医院延误了吴先生的治疗,给吴先生造成了身体和精神的痛苦,还需赔偿吴先生精神抚慰金5000元。
2004年6月28日,吴先生被马鞍山市某医院诊断为非淋菌性尿道炎。此后,吴先生在该医院接受治疗一个多月。治疗期间,医院多次应用了氟康唑和胸腺肽两种药物,为这两种药物吴先生共支付了2061.60元。同年8月11日,该医院诊断吴先生患有前列腺炎。8月13日,吴先生到南京市某大医院就诊,被确诊为患前列腺炎。吴先生认为,马鞍山市某医院存在误诊,耽误了自己的治疗,并让自己多支付了医药费用,应当赔偿损失和精神抚慰金,遂将该医院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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