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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级官员入狱母亲妻子去世都成他敛财机会
时间:2018-01-17 09:43 来源: 观海解局 点击: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张莹编辑岳三猛)日前,桂林市临桂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雷志刚因受贿400多万,一审获刑6年半。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此人于2016年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令人震惊的是,雷志刚曾多次以其妻子和母亲的病情为由,接受贿赂,共计70万人民币。

 

(雷志刚【左一】)

40岁就开始贪腐,收钱还收房

2017年12月29日,广西资源县法院对雷某受贿案做出一审判决。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4年,其利用工作便利,在承揽工程、协调用地、化解阻工、快办手续、结算货款等方面给行贿人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财物,折合409.743万元。

看法新闻记者根据公开简历梳理发现,雷某正是桂林市临桂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雷志刚(副处级)。出生于1966年12月的他,2004年8月起就在临桂县(后撤县改区)任副处级干部,历任县委办主任、政法委书记等职。

 

2016年9月28日,此人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次年1月被双开。通报显示,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未如实申报个人事项;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雷志刚共有7起受贿事实,其中金额最大的一笔为93万元现金及面积为187.58平方米的房产一套(估价为56.743万元)。

2006年至2011年期间,富景公司在临桂开发”海派·擎城”房地产项目,分管联系该项目的正是雷志刚。公司总经理阮某为搞好关系,多次送给雷志刚共计93万元现金及面积为187.58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母亲妻子去世,老板上门送钱

更为奇葩的是,雷志刚曾多次以其妻子和母亲的病情为由,接受贿赂,共计70万。

2009年至2010年,雷志刚妻子、母亲生病,在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富景公司老板阮某三次探望,并每次送5万元,共15万元。雷母过世后,阮某等人不但前往拜祭,再次送上5万元。

在母亲去世后,雷志刚还继续以妻子的病情为由收受阮某的钱款。2011年,阮某宴请客人,并邀请雷志刚陪同。席间,他谈到其妻子的病情和治疗方案。饭后,阮某在雷志刚的车上送给其10万元。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同样的招数也被雷志刚用在了桂林市振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板李某、万纵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老板石某,以及刘某的身上,并利用该理由多次收受共计40万元。

 

比如在2009年及2013年,雷志刚妻子生病治疗,李某两次前去探望,共送10万元。2010年,雷母亲住院及后来去世,李某也是二次前去探望,共送10万元。

判决书显示,2013年,雷志刚妻子去世,刘某赶去,送了5万元。而雷志刚则在2011年至2013年利用影响,给刘某施工、拿工程款等提供帮助。

至于老板石某,也是借探病之机,二次送了10万元现金。雷志刚则在2012年至2014年,利用职务便利,为石某开办木材加工厂打招呼。

2017年12月7日,该案开庭审理,并于当月29日做出判决。最终,雷志刚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并处罚金60万。至于扣押在案的353万受贿案款、受贿房屋价款56.7万余元,以及孳息7.3万余元,共计417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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