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人间百态>
男子网购警用手铐 醉酒后到派出所“炫耀”被拘
时间:2017-07-13 13:40 来源: 云南网 点击: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男子酒醉后带着警用手铐到派出所,要和民警比试一下谁的装备更好。7月12日,云南网(微信公号:yunnancn)从玉溪市公安局获悉,警方已依法对非法持有和携带警械的龚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介绍,近日,男子龚某某醉酒后一时兴起,便来到玉溪市峨山县公安局双江派出所,满身酒气的他不但在派出所内骂骂咧咧、大吼大叫,甚至还掏出一副警用手铐,要和民警比试一下谁的装备更好。
  民警对其耐心劝导,但其借着酒劲仍不收敛。在劝说无效后,民警依法将龚某某的“假”手铐收缴,并现场将其制服。
  经查,龚某某从网上非法购买了一副警用手铐,事发当晚其本想借着酒劲向民警炫耀一翻,不想触犯了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械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非法持有人民警察警用警械,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目前,峨山县公安局已依法对非法持有和携带警械的龚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