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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300元制假房产证 骗走女子84万元
时间:2018-06-08 09:49 来源: 楚天都市报 点击:

  楚天都市报6月7日讯(记者向清顺 通讯员丁其刚 丁珮)一名无业男子在路边摊花费300元钱,制作一张假房产证,并以房产证为抵押,骗取他人84万元钱款后潜逃,但最终难逃警方法网。6月7日,因涉嫌诈骗犯罪,男子李某被东西湖区警方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男子李某今年29岁,家住黄陂区前川街,在外打过工,开过餐馆。2017年12月底,李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湖北应城籍26岁的女子艾某。今年3月21日,李某谎称朋友家中有难事,急需用钱,请求艾某借2万元钱救急,并许诺支付借款利息。艾某担心李某借钱不还,于是要求以不动产为抵押。艾某心生一计,在外找到一处流动摊点,花费300元钱,制作了一本假房证,交给艾某做抵押,从而达到从艾某处骗款的目的。

  此后,李某以帮朋友装修房屋、结算车贷、朋友结婚送彩礼、家人住院生病用钱等各种理由,陆续从艾某处借走84万元。今年5月8日,艾某与李某电话联系,要求李某还款,但李某以各种理由敷衍艾某,一直拖延欠款不还。2天时间后,艾某再次打电话与李某联系时,李某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艾某找到李某住处,方才得知李某已潜逃,不知所踪。无奈之下,艾某紧急报案求助。

  东西湖区将军路街派出所刑侦民警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走访,民警很快发现,李某抵押在艾某处借款的房产证系假冒他人的房产证,李某涉嫌诈骗犯罪,民警于是对潜逃在外的李某进行多方追捕。

  今年5月23日,将军路街派出所追捕专班民警在浙江宁波将外逃的李某抓获归案。经专班民警审查,李某如实交待了花费300元钱,请流动制证摊贩制作假冒房产证,诈骗艾某84万元用于自己开销的违法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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