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嫌上菜慢刀砍店老板 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
时间:2015-06-10 09:21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
嫌烧烤店老板上菜慢,“90后”男子林某回家拿刀冲到烧烤店朝老板林某某脸部砍去,致其轻伤。日前,长乐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林某。
今年4月5日1点左右,林某跟两个朋友到松下镇一烧烤店喝酒吃烧烤,3点左右,林某的两个朋友送他回家。林某回到家后,想起刚刚在烧烤店吃东西的时候,那个店老板上菜的速度太慢,越想越气,于是就从家里拿了一把砍刀回到烧烤店。林某到的时候,老板林某某已在收拾烧烤摊,于是林某就用砍刀把帐篷割破冲了进去,一刀砍在林某某的右脸上。经公安机关鉴定,被害人林某某为轻伤二级。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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