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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骑车撞死拾荒者逃逸 称"流浪汉不要紧"
时间:2015-03-05 09:42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2月20日是大年初二,当天晚上7点40分左右,南通启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海防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倒在路边,肇事车辆逃逸。”来到现场后,民警发现当事人衣衫褴褛,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而肇事司机早已不见踪影。据了解,死者为当地一名拾荒者。经过警方连日侦查,肇事者被找到了。肇事者是一名51岁的大妈,当天骑着电动车撞人后逃逸,她告诉警方,逃逸是因为觉得“撞了流浪汉不要紧”,才离开了现场。

    事发 大年初二,拾荒者被撞死在路边

    据启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介绍,当时他们赶至事发路段进行现场勘查发现,衣衫褴褛的伤者倒在路边一动不动,一个装着杂物的编织袋放在他的身旁。经确认,人已经死亡,是当地一名拾荒者,而肇事者不见踪影。

    交警大队迅速启动重大逃逸事故侦查预案,成立专案组侦破该案。

    事故现场,民警发现了一小块红色喷漆的塑料碎片,事故现场还有一道两轮车辆滑倒留下的痕迹,民警分析,肇事车辆极有可能是电动车或摩托车。随后,民警又发现另一块银色塑料碎片,但一时无法确认车型。

   “为什么会有两种碎片,难道有两辆肇事车辆?”民警根据现场发现的这些碎片,在事发地附近搜集线索。后根据研判,民警认定这块银色塑料碎片来自于一辆银色面包车的前保险杠。沿着这条线索进行探寻,一辆在事发时间经过该路段的面包车被警方锁定。

    随后,民警根据车牌信息,于2月21日将银色面包车车主施某抓获。据施某交代,他驾车经过事故路段时,并未撞到拾荒者,而是轧到了一旁的编织袋。他下车查看后,发现了一旁倒地的伤者。

    施某称,拾荒者在之前就被人撞倒,与自己无关,所以并未报警便离开了现场。经多方查证,警方初步认定施某并未撒谎。而根据他提供的信息,民警将排查时间向前推移,对事发当天晚上6点至8点这一时间段,经过事发路段的红色两轮车辆进行全面排查。

    经过排查,民警发现,一骑红色电动车的大妈有重大嫌疑。随后,民警们顺藤摸瓜进行寻找,最终在寅阳镇连兴港村附近,找到了电动车车主。近日,民警在其家中将朱某抓获,在她家中找到了那辆掉落红色碎片的电动车。

    无语 发现有人被撞,他没报警就离开了

    据警方介绍,肇事车主姓朱,今年51岁。经审讯,朱某对其在2月20日驾驶电动车撞人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事发当天,朱某在家吃完晚饭,骑电动车赶往连兴港村去看守鱼塘。路上,她撞倒了这名正沿路行走的拾荒者。为何撞人逃逸呢?朱某称:“当时电动车撞到人后,我转过来一看发现是个流浪汉,我想不要紧的,就跑掉了。”

    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从启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目前,涉嫌肇事逃逸的朱某已被警方治安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不管轧没轧到人,不说救他了,至少也得报个警吧?”对此,有网友对面包车车主施某的行为提出质疑,认为他“见死不救”,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对此,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其军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假若施某所述属实,在法律上其并不存在侵权行为,只能从道义上进行谴责。“施某没有对死者造成人身伤害,在这起事故上,他扮演的角色,和‘漠然的路人’是一样的。”彭律师说。

    肇事者 认为“撞了流浪汉不要紧”才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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