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制资讯>民事执行>执行措施>
非法搜查罪相关说明
时间:2010-05-21 09:13 来源: 点击:

  一、非法搜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特定的主体如司法工作人员犯本罪作为加重对象。其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什么样的情节才构成本罪,司法实践中,可以参考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规定。

  三、新刑法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规定了从重处罚。原刑法无此规定。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热点新闻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