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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打掉千余涉恶团伙少数村干部组织黑恶团伙
时间:2017-11-28 09:33 来源: 法制日报 点击: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山东省公安机关侦办恶势力集团案件40起,打掉涉恶类团伙1200余个,依法惩处涉黑恶团伙成员5800余名。

  发布会上,山东省打黑办副主任、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李登全通报了公安机关侦破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同时,还发布了山东省公安厅与山东省财政厅制定出台的《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旨在鼓励、奖励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恶霸痞违法犯罪活动。

  少数村干部涉嫌黑恶霸痞违法犯罪

  据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王金城介绍,今年8月以来,警方连续侦破重大涉黑恶团伙案件3起,打掉恶势力不法集团19个、涉恶类团伙500余个,一审判决团伙成员1978人;侦办涉恶案件1800余起,刑事拘留3200余人。判决农村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两个,侦办恶势力不法集团案件14起,打掉涉恶类团伙700余个,依法惩处黑恶霸痞人员6500余名,其中包括少数涉嫌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的村干部,有效净化了农村治安环境。

  2017年3月,济南市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打掉一个村干部组织插手重点工程、阻挠施工、强揽工程的恶势力团伙,抓获团伙成员37名,其中村党支部书记3名、村委会主任两名。

  经查,济南市历城区唐冶办事处耿某某、刘某某、黄某某等人自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为控制垄断雪山片区基础建设项目,指使团伙成员强行阻挠工地施工,并以占地补偿不合理为由,煽动村民到工地聚集闹事,迫使土石方项目中标单位退出,由他们承接施工。该团伙共实施强迫交易案件两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4起,给开发商和项目中标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7年9月,烟台市公安机关打掉了以杨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经查,2012年以来,杨某先后笼络多名社会闲散人员,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欺压群众、打击报复竞争对手,非法垄断栖霞市唐家泊镇等地生猪屠宰、樱桃物流配货等行业。该团伙先后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近20起。

  杨某在村“两委”换届期间,通过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迫部分村民投票,促成其姐夫冯某某成为村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把持村集体事务。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组建“债无忧”非法讨债致人重伤

  2016年10月,滨州市博兴县公安局经缜密侦查,打掉以王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破获违法犯罪案件19起。经审查,自2016年8月以来,该团伙成立“债无忧滨州市债券登记运营中心”,以暴力和“软暴力”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非法讨债,严重破坏当地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该团伙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致1人重伤、6人轻微伤,强抢车辆9辆,价值8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2014年7月,泰安市公安局和新泰市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打掉了以金轩良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经审查,2006年以来,金轩良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以暴力威胁方式肆意提高河沙价格,强行向水泥销售户收取保护费,非法控制放城镇建筑用沙市场和水泥经营行业,形成了以金轩良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大肆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79起,攫取大量非法利益,涉案金额110余万元,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发展环境。

  2016年3月28日,新泰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金轩良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罚金3万元。其他4名组织成员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其他罪名,分别判处7年至1年零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背景

  黑恶霸痞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危害基层组织建设。有的农村黑恶霸痞势力借助家族、宗派势力,操纵、影响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强占集体资源,为个人、家族牟取非法利益;有的欺行霸市、垄断经营、非法讨债,甚至采取抢劫、绑架等手段,谋取钱财、获取利益;有的充当所谓的“民间调停人”,利用QQ、微信等信息化工具临时纠集,插手纠纷,实施暴力恐吓;有的横行乡里,欺压、迫害百姓,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王金城介绍,下一步将突出打击农村黑恶霸痞势力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犯罪,及时坚决打掉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霸痞犯罪团伙,抓获一批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霸痞分子,为山东省农村“两委”换届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记者 徐鹏 通讯员 刘贵增 万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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