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发生在中山市东区亨尾附近一桩凶杀案引起广泛关注:23岁的糕点师陈某伟吸食冰毒之后,持菜刀前往出租屋将婴儿谢某砍死,接着又将两名5岁和10岁的儿童砍伤。
3月1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陈某伟未提起上诉。而在此前审理的民事部分,陈某伟被判向被害者家属赔偿79.34万元,陈某伟所工作的酒店被判赔偿4.17万元。但时至今日,陈某伟和酒店均未向受害者支付任何赔偿。
吸毒后产生幻觉
被告人陈某伟,男,汉族,小学文化,1991年2月14日出生于广东连州,案发前是中山顺景花园酒店的糕点师。
陈某伟称,自己从2007年开始吸毒。案发前两天晚上,曾在毒友家里吸食K粉、冰毒和摇头丸,一度被送进医院急诊科。2014年7月21日凌晨,陈某伟回到酒店员工宿舍,其同事曾听见他自言自语:“有人要杀我”。
7月21日清晨7时许,陈某伟从酒店厨房持一把菜刀来到位于东区亨尾的被害人家中,先持菜刀猛砍正在洗澡的被害人谢某(男,未满1岁)头部一刀,致其当场死亡,接着又持刀猛砍被害人刘某甲(男,5岁)的头部和刘某乙(女,10岁)的头部及右手,致二名被害人受伤。陈某伟在逃离现场时,被接警赶到的公安人员抓获,并当场缴获作案凶刀一把。
经中山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谢某系被锐器砍击头部致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被害人刘某甲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被害人刘某乙的损伤程度目前为轻伤一级。
庭审中,陈某伟辩称其是因吸毒后头脑混乱才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其口供称吸毒后产生幻觉,以为自己快要死了,于是想杀几个人陪自己一起死。
行凶后至今分文未赔
在法庭上,陈某伟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陈某伟主观上是间接故意,因吸毒致幻而杀人,主观恶性较小,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请求对被告人陈某伟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市中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伟无视国家法律,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其犯罪性质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2015年3月13日市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1月,三名受害者家属向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陈某伟和顺景花园酒店双双告上法庭,共索赔88万元。法院判决陈某伟赔偿谢某736646元,赔偿刘某甲(重伤)64307元,赔偿刘某乙34261元。因顺景花园酒店未尽到管理义务,被判向三名受害者家属赔偿4.1万元。
据受害者家属称,凶案发生后,无论是陈某伟还是酒店均未作出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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