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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拍卖户外广告收费
时间:2010-05-21 11:08 来源: 点击:

  据报道,广州市年初推出户外广告管理新政规定:户外广告进行统一拍卖,其中40%收益归政府所有。据《中国周刊》报道,广州市城管局一负责人说,户外广告位涉及“空间视觉权”,而这个权利是地方政府的。广州之后,成都也开始效仿,而之前武汉、佛山、扬州等地都出现户外广告产权之争,成全国蔓延之势。

  各地的做法基本是:政府将户外广告全部收回并进行拍卖,政府收取比例不等的拍卖所得,那么政府的收回、拍卖和收费行为是否于法有据?这个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5月14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在北京重庆饭店召开一场主题为“政府介入户外广告法律问题”的研讨会。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刘斌;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王磊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北京大学湛中乐教授;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王军;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法制日报资深评论员郭恒忠先生;中国法制网总裁浦建安先生;中国周刊总编辑助理郭国松和元炳律师事务所北京所主任张睿律师等知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广州户外广告新政惹争议

  综合媒体报道,今年1月23日,广州市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户外广告整治及规范管理工作,会上,广州市城管办被赋予户外广告管理的职权,对广告位使用权进行拍卖。

  2月18日,有亚洲最大的综合性商场之称的正佳广场LED广告位第一个被拿上拍卖台。随着拍卖师不断报出新价,转眼间,这块360平方米的户外广告屏幕以5000万元成交,其中40%收益归政府所有。意味着2000万元收入装进了政府的钱袋子。

  众多户外广告经营者纷纷叫苦,说强制拍卖无疑令整个行业面临“生死劫”,也有众多的法律专家认为,政府此举缺乏法律依据,质疑收费权力的合法性,广州户外广告协会更是组织“高峰会”,炮轰政府“与民争利”。

  据《新快报》消息,5月13日广州市一次城市管理工作大会上,广州市常务副市长苏泽群说,最近他就特意请城管局把整治户外广告以来所定的决策一条一条进行检讨,在法律上进行审查,“发现我们的决策没有错,所以我们决不屈服,一整到底”。

  成都广告商称抵制参加拍卖会

  千里之外的成都,也同样因政府介入广告产权纷争而风波四起

  5月6日,成都市百余家广告公司向成都市政府邮寄一份《紧急情况反映》,说“我们非常焦急、急迫甚至愤怒地向你们反映下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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