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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兼职做“码商”:钱没赚 却成诈骗团伙
时间:2020-09-04 20:34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码商”:一种危险的“校园兼职”

    只需提供收款二维码帮人收款,就能按比例拿到酬劳。00后在校大学生小郭被一种名为“码商”的兼职方式所吸引,还发展同学成为“下线”一起赚钱。不料钱没赚到多少,自己却成了诈骗团伙的“共犯”。

    “网赚”是对利用电脑、手机等设备通过网络进行赚钱的方式的总称。此类工作由于大多门槛低、易操作,深受青年人尤其是在校生群体青睐。

    “我这儿有个网赚项目,只要有手机就能做,很适合你这种学生党。”2019年10月,在安徽省合肥市某专科学校就读的小郭接到“发小”孟某电话,对方向他推荐了一个“码商”工作,声称“躺着都能赚钱”。

    一番了解后,小郭发现工作内容十分简单——只需提供微信收款码帮忙收钱即可。考虑到该工作无需成本、不占学习时间,且毕业季刚好需要赚点钱为找工作做准备,小郭没有多想就“接活儿”了。

    起初,小孟仅是要走小郭的收款码,不一会儿便会有陌生人向他转钱,金额在1000元左右,小郭再将收到的钱款转给孟某,每次可以拿到1%的提成。

    没过多久,小孟要求小郭将微信名和头像都改为“古宝在线”,并称如有人添加微信咨询,就自称“古宝在线”的客服或者财务,收完钱直接将对方拉黑即可。

    由于先前答应帮忙转钱,小郭对钱的来路并没过问,但冒充身份的要求还是让他产生了顾虑。对此,小孟称在跟朋友做古玩生意,因微信收款达到限额,转来的钱都是客户的订货款,让他只管放心收钱,不会有任何风险。

    如此干了1个月后,小孟鼓励小郭发动身边人一起做,这样便能晋升为“码商代理”,不仅抽成份额能提升到8%,还可以自行制定下线份额,直接从下线交易额中提取抽成,真正实现“躺着赚钱”。

    心动的小郭随即拉拢张某等7名同学参与“兼职”,将他们的微信同样包装成“古宝在线”客服,开出1%的提成,即每收1000元,小郭可拿到70元,同学拿10元。

    至2019年11月,辛苦忙活了两个多月的小郭等人共收款1.9万余元,平摊下来每人只赚了不到300元。其间,有多人在转款后又回头要求退钱,并大呼他们是“骗子”,小郭开始怀疑孟某的钱“来路不正”。

    “钱的确是骗来的,但你们只是帮忙转账,就算出了事也不会被追责。”一番追问下,小孟承认在从事诈骗活动。然而一想到自己已替人收了两个月“黑钱”,且不想失去这样一份兼职收入,小郭还是心存侥幸地选择继续做下去。

    2019年12月19日,小郭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在收到一笔2100元的转账后,还没来得及将钱转出,他的微信支付功能便被限制。

    小郭慌忙向微信官方申诉,一条来自江西省南昌市警方的推送消息,让他彻底意识到事态的严重:账号因涉嫌诈骗被多人举报,账户已被冻结,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原来,就在小郭账号被封的半个月前,就有人报警称被以“代售古玩”为由骗走了近4000元。

    江苏太仓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发现,那笔钱的收款人正是小郭。经过对报案人资金流向进行梳理,公安机关由下至上深挖源头,一个名为“古宝在线”的诈骗团伙浮出水面。2019年12月24日,小孟及其他三名团伙成员被抓获归案。3天后,小郭也在老师的带领下,前往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而被他发展为下线的7名同学因涉案金额较少,且对违法犯罪活动并不知情,公安机关最终未予立案。

    据该团伙头目丁某交代,2019年9月,他和朋友赵某花了1万余元找人做了一个名为“古宝在线”的微信公众号,并将该账号伪装成正规注册的古玩买卖平台。

    之后,两人从网上非法购得古玩爱好者的个人信息,假冒平台客服或古玩买家联系被害人,声称可以免费帮他们发布、出售古董藏品,并开出高于卖家心理预期的价格。当被害人表示愿意交易后,他们再以“鉴定费”“评估费”“出场费”等名义让被害人向指定的二维码账户转账,费用在980元至4000元不等。

    由于微信账户有交易额度上限,加之账号一旦被多次举报,不仅收款功能会被禁,之后再有交易,对方都会收到官方的“风险提醒”。“想多赚钱就需要更多的收款码,这也是我们不停发展下线的原因。”丁某告诉办案人员。

    为此,丁某和赵某招揽小孟、邵某二人为“徒弟”,再由他们作为“码商总代理”,以“网赚”“兼职”等名义招揽小郭等多名在校生做“码商”,源源不断地搜集收款二维码用以“收黑钱”。2019年9月至12月,丁某等人利用上述手段,骗取41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69934元。

    今年3月20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综合考量全部犯罪事实后认为,小郭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其正值毕业找工作的关键时期,且在共同犯罪中仅负责收款环节,分得的赃款也较少,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案发后主动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无刑事、行政处罚记录,最终对他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而丁某、小孟等其余4名直接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则因涉嫌诈骗罪被检方提起公诉。

    今年8月17日,经法院判决,丁某等4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三个月、罚金1万元至4000元不等的刑罚。

    据太仓市人民检察院的员额检察官蔡勤介绍,近年来,网络诈骗活动呈高发态势,由于二维码交易操作简单便捷,且便于延长资金链条逃避侦查,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分子均将微信、支付宝收款码等收款工具视为“香饽饽”。

    蔡勤说,目前,国内已有多起类似案件发生,“码商代理”甚至形成了一条隐形的产业链。不法分子利用在校生经济能力差、社会经验不足等特点,专门打着“网赚”“兼职”的名义,以低价收购收款二维码,再转卖给其他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因收款码有额度限制,为满足犯罪分子源源不断的作案需求,他们甚至引入了“发展下线”这一传销概念,让更多青少年在有意无意间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蔡勤提醒,在校生从事兼职无可厚非,但在接触“网赚”项目时一定要擦亮双眼,谨防被屏幕背后的犯罪分子所利用。切莫为了蝇头小利向他人提供收款二维码、银行卡等第三方支付渠道,这样不仅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帮助,给广大被害人带来巨额损失,自己也可能陷入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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