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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专项行动收缴猎枪1.2万支
时间:2019-01-09 17:56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昨天上午,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以来全国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在会上通报,2018年1月至11月,全国发生持枪犯罪案件42起、爆炸案件39起,同比分别下降27.6%、29%,枪爆犯罪案件保持了多年连续下降的良好态势,中国已成为全世界枪爆犯罪案件最少的国家之一。

  2018年2月,由公安部牵头,建立了24个部门参加的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机制,部署开展为期2年的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在发布会上,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表示,此次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由以往部门组织的专项行动上升为国家层面的专项工作。

  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共破获涉枪涉爆案件3.7万起,打掉团伙416个,捣毁窝点599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3万人,收缴猎枪1.2万支、气枪4.2万支、火药枪3.8万支、射钉器改制枪和其他枪支5.4万支,收缴各类子弹369万发、炸药416吨、雷管50万枚。


李京生表示,专项行动中,公安部突出境内制贩、网上贩卖、境外走私三个重点,组织开展重大案件破案攻坚。2018年专项行动挂牌督办的103起重大枪爆案件已全部办结,533名部督在逃人员缉捕率达78%。而且,截至目前,共接到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5000余条,据此查破案件2200余起,兑现奖励365万元,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在昨天上午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青年报记者提问关于公安机关在烟花爆竹安全方面的工作,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钱熊飞表示,春节临近,提醒广大群众注意三点问题。

  第一,要从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要从网上购买烟花爆竹,网上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同时烟花爆竹也是不能邮寄的。不要从无证、无照的摊点购买烟花爆竹,这些摊点销售的烟花爆竹大多为超标、伪劣产品。不要购买没有粘贴流向标签的不合格产品。第二,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不要忽视安全问题。从业单位应当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储存烟花爆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区域储存烟花爆竹。个人严禁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提倡文明过春节,现在大多数城市都制定了禁限放政策、划定了禁限放区域,请大家燃放烟花爆竹时务必遵守禁限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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