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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雾霾:京津冀首次启动环境执法联动机制
时间:2015-12-08 09:59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记者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为了联合应对新一轮的雾霾天气,6日起,京津冀三地环保部门首次启动了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区域内电力、钢铁、冶金、焦化、水泥等行业高架源成为此次联动执法主要检查对象。

  根据最新的空气质量预测,受污染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12月7日至9日,京津冀地区会出现一次空气重污染过程。为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减缓污染物累积速度,缓解空气重污染程度,三省市于12月5日起相继发布了空气重污染预警。12月6日,京津冀三地环保部门启动了环境执法联动机制,这是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建立以来首次正式启动三地环境执法联动工作。

  2015年11月,京津冀三地环保部门协商建立了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在发生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或空气质量重污染等时期,京津冀三地环保部门将开展联动执法,共同打击区域内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据北京环保局介绍,针对此次污染过程,经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会商,决定于12月6日至9日期间启动三地环境执法联动机制。此次执法联动机制针对秋冬季节的污染排放特征和高架源排放的输送作用,结合各地应对此次重污染的空气重污染预案措施要求,在各自区域内按照统一的方案开展执法行动。

  联动执法主要检查对象:一是区域内电力、钢铁、冶金、焦化、水泥等行业高架源;二是冬季供暖燃煤锅炉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源;三是当地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定的需实施停限产、停工等应急减排措施的排污单位。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是否造假,以及停限产、停工、停驶、停烧等应急减排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同时督促排污企业在确保达标情况下,力争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一旦发现排污单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或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停限产、停工、停驶、停烧等应急减排措施,将依法从严从重作出处罚。

  为逐步实现京津冀三地环保一体化,共同打击京津冀区域内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三部门协商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该机制于11月底正式启动。

  根据北京环保局此前介绍,京津冀三地就环境执法建立的“联动工作机制”包括5项工作制度,定期会商制度、联动执法制度、联合检查制度、重点案件联合后督察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

  按照计划,执法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会商研究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会商一次,季度会议由三省(市)轮流组织。根据工作计划或需要,由三省(市)环保局(厅)定期或不定期统一人员调配、统一执法时间、统一执法重点开展联动执法。

  在联合检查方面,三省(市)环境保护局(厅)每年各牵头组织1至2次联合检查行动,互相派遣执法人员到对方辖区开展联合检查,共同学习交流执法经验、提高执法水平。

  此外,对同时涉及京津冀的重点环境违法案件联合进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三地还将相互共享本辖区环境监察执法信息,互相借鉴学习。

  除了京津冀三地首次启动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北京市环保局早前介绍,针对此次京津冀再次出现的空气重污染过程,为加强区域空气重污染联合应对,降低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已于12月4日印发《关于共同应对区域空气重污染的通知》,要求京津冀三地环保厅局加强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密切跟踪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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