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国税局启动税收保全措施拨出一拒绝履行税
时间:2010-05-20 10:58 来源: 点击:次
11月9日,石屏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联合石屏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迫使个体户夏XX履行了税务处罚决定。
夏XX违反发票管理办法,以收款收据代替发票使用,被石屏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石屏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查获,根据税收相关法律,石屏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于2009年10月25日作出税务处罚决定,对夏XX的发票违法行为处于2000元的罚款,夏XX在拒绝履行处罚决定的同时,还串联其他个体经营违法户拒绝履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影响极坏。2009年11月9日,经石屏县国家税务局局长批准,石屏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在石屏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相关人员的配合下,对夏XX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在正义的法律面前,夏XX终于承认其错误,及时缴清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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